8号文推动资产证券化进程
银监会新政后,人们所担心的最大影响是此前颇具规模的银行理财产品所承担的社会融资功能的收缩。但实际上,这部分融资需求会通过其他的方式来满足,反过来推动资产证券化的进程。
监管并非压缩融资总量
8号文出台后,在宏观层面上,大家最担心的是对非标债权的监管对社会融资成本和融资总量的影响,进而影响到经济复苏的步伐。事实上,2012年全年社会融资总量为15.8万亿,按照中金公司的数据显示,2013年的全年融资总量为16万亿到18万亿之间,在这其中,理财产品的项目融资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重较小。在公开数据中可以看出,2012年新增的理财规模在2.5万亿,按照40%的非标投资计算,项目融资仅1万亿,占比只有十六分之一。
其中最大的影响是对此前理财产品所承担的社会融资功能的收缩。8号文让此前的非标债权资产通过理财产品来融资受限,但是这部分融资需求会通过其他的方式来满足。
按照肖钢的观点,银行表内信贷供给能力受限后,融资需求仍在,那么市场上最终总会找到合适的融资方式为资金配对。
同时,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也持相同观点,他认为,在此前,当社会融资需求多数通过信贷完成的时候,监管层的不同政策会对融资总量有影响。当现在有越来越多的融资通道的时候,监管层对资金池的限制,相对于社会融资来说如同抽刀断水。
新的融资方式会被调动
事实上,在目前银行信贷额度有限、现在的发债标准较高的情况下,那些需要处理的非标债权融资中的很大一部分很难在现有规则下转化为标准债券融资。在现有的规则下,最简单的方式就是转化为“高收益债”或者是“垃圾债”,让这些企业有机会通过发债融资,这正是资产证券化的过程。
在鲁政委看来,就目前来说,把非标准化债权变成标准化债权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标准化债权的融资成本是最低的,如果可以通过标准化债权融资,早就已经变成标准化债权了。但是可以尽快通过发行普通版的垃圾债来进行融资。
此外,根据证监会在2月底发布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中所示,券商可以公开参与的信贷资产和有价证券可证券化业务范围扩大。也就是说,银行受到限制的,通过逐步放开的券商渠道也可以做。
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现有的资产证券化的管理条例是“试行”条例,虽然业内人士预估可以有百万亿的市场空间,但是在“试行”条例下可能当规模增加、出现新的问题后,监管层会再次出手。
企业端的资产证券化成为非标债权类资产的转化渠道之一,但前提是必须能够在交易所或者银行间市场交易,这会对券商资产化产品中的部分构成利好。
此前被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和地方融资平台或者地方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池资金被彻底堵死了。名单制管理、总行批准等规定把此前券商和基金公司争抢的通道业务彻底堵死。
虽然在8号文的限制下,银行的中间业务减少,但是银行通过放弃资金池类产品,获得非标债权的合法化,在资产管理牌照上“一步到位”,未来银行的资产管理业务也会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关键的是对银行也没有全部禁止资金池类产品,既有双限标准,也有9个月的调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