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文考验机构风控能力
银监会8号文件矛头直指银行资金池,而早在去年12月,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就首次明确表态禁止券商从事资金池业务。基金子公司则想趁此机会“捞一笔”,但资金池不是谁想玩儿就能玩儿的,投资者要密切关注其偿付能力。
基金子公司机遇与挑战并存
在银行资金池业务被限制的大背景下,或许给基金子公司带来了机会。日前有媒体就从深圳一基金子公司内部人士处获悉,其正在发展资金池业务。这一说法也从深圳金融猎头那里得到了证实。
资金池是一个很形象的说法,以银行为例,银行大量发行短期理财产品,这些钱都是混在一个“池子”里统一运作的,当募集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时,当有产品兑付,只需要从池子里拿出一点钱兑付给投资者就可以了。如果某个产品出现问题,将极大考验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而相比银行、券商、信托,基金公司子公司最大的优势在于目前监管层并未对其风险资本和净资本金做出要求。
有分析认为,作为后来进入资金池业务领域的基金子公司,可模仿的对象,最直接的范本就是信托资金池。资金池业务对基金子公司的风控和偿付能力带来极大的考验,对于刚刚成立的基金子公司,在其安全垫尚未增厚的情况下,基金子公司如果成立资金池相应的产品安全性将会大打折扣,投资者要注意其潜在的风险。
从另一方面来说,针对8号文要求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的对应,考虑到目前超过80%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多对多”类的,在银行找到新的替代方式前,新发产品必然缩量。即使找到替代方案,盛况也难再现。同时对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产品运作管理成本,而管理成本的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产品整体收益率降低。银行理财产品可能会量价齐减,这也为短期理财基金提供了扩容良机。
其次,在降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简称“非标”)占比的压力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纷纷加大债券配置力度,近来债市刮起了一股抢债风。投资者可关注前期成立的短期理财基金,其具有先发优势,有可能取得相对较高的收益。
券商资金池业务早已被叫停
在证监会的大力支持下,券商业务得到松绑,券商资管发展迅速,目前已达到万亿元规模。但资管急剧膨胀的背后,主要是借助银行票据和资金池业务。券商资金池业务模式与此前的资金池信托产品相近,后者的模式为,向投资者发行产品时,没有明确揭示投资标的,募集资金完成后建立的资金池由信托公司自主管理运作。
此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提到,为了规避监管和风险转嫁,银行和信托又把券商拉了进来,银行作为出资方、券商作为管理人、信托充当发起人,以“银证信”三方合作的名义来钻空子,继续资金池业务。这种以创新名义钻空子的方式是目前中国金融分业监管下的典型特征,即利用不同的监管主体来进行监管“套利”,而资金池本身的风险和隐患并没有得到任何缓解。
针对券商资金池业务,去年12月,在深圳召开的“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培训会”上,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首次明确表态禁止券商从事资金池业务,“不要盲目地追逐银行理财和信托,绝对不能搞资金池业务,不能搞项目和资金不对称的业务”。
今年1月,海通证券推出了一批看似创新的、可以在本公司柜台(OTC)转让的集合计划,该款产品虽被冠以“OTC”之名,但其背后对应的却是一些期限较长的债券或者其他固定收益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十分类似,具备“资金池—资产池”模式的一般特征。该款产品由于涉嫌违规,证监会对其进行了检查,暂时未被获批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