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布鲁塞尔6月23日电(记者孙天仁)在22日凌晨结束的欧盟财长会上,欧盟成员国对政府该承担的清算成本比重和顺序有所争议,未能就清算困难银行政策达成一致。
为减少银行发生危机时客户的损失,避免纳税人承担对银行救助的高昂代价,欧盟正在推动建立单一清算机制,目的是在保持金融稳定的情况下,妥善处理那些无法挽救的银行,使这些银行以有序的方式完成破产清算。
欧盟强调,在银行救助的方式上,未来的欧元区银行联盟不会容忍频繁通过欧洲稳定机制直接对银行进行资本重组,而是要求债权人承担成本,即债权人“自救”。目前,各方认可的是存款低于10万欧元的账户必须得到保护。
但是,围绕是否先让投资人、接着是债券持有人、最后才是账户存款逾10万欧元的储户这样的顺序承担损失,承担多少,由谁决定等核心问题,非欧元区成员国意见很大。
瑞典、英国和法国主张各国应有如何关闭银行的最终决定权,不受欧盟新规束缚。瑞典财政大臣安得斯·博里警告,除非欧盟同意赋予各国当局更多权力,否则将无法达成适用于全欧盟的关闭银行规定。德国、荷兰等国则希望欧盟27国能以相同方式关闭银行。
分析认为,尽管各方在具体问题上有分歧,但此前召开的欧元区财长会同意由欧洲稳定机制提供600亿欧元的银行专项援助款。这笔款项到位后,将在2015年初生效,并在2018年之前对银行业的破产损失进行垫付。这将是完善银行业单一清偿机制的重要支持。
主持欧盟财长会的爱尔兰财政部长努南在会后表示:“成员国之间已(就清算银行规则)取得重大进展,但在许多核心问题上争议仍突出。”由于27日召开的欧盟夏季峰会也将重点讨论银行业联盟问题,因此,欧盟各国财长将在26日再次开会讨论,希望能在清算困难银行政策上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