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费”制造了大量“剩宴”新华社发
物价“涨”声四起、年夜饭设置最低消费、打折优惠政策禁止使用、“霸王条款”“消费陷阱”死灰复燃……春节来临消费旺盛,商家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制定了各种“规矩”,想方设法让消费者多掏钱,让不少市民大呼“伤不起”,年夜饭变成了“年夜烦”。
消费者
“霸王条款”绑架春节消费
时近春节,各大餐厅年夜饭生意火爆,然而面对商家设置的“最低消费”,不少长沙市民却遭遇“年夜烦”。“平时在这个餐厅吃饭,一家9口人顶多消费1000元钱左右,可是现在预订年夜饭,却被告知每桌至少要消费1688元,否则不接单。无奈之下,只能多点了很多菜,就这几个人肯定吃不完,估计要浪费了。”长沙市民周和云略显愤怒,“现在全国都在倡导餐桌节俭,可是春节吃饭却要设置门槛,这种霸王条款根本就是在强制消费!”
在设置最低消费之余,不少菜式也在悄然涨价。长沙市民甄自强告诉记者,他在长沙某餐馆预订了一桌2288元的年夜饭,但是“花好月圆”、“万事如意”等菜式名称让他摸不着头脑,仔细询问才发现,其实就是平时吃的普通菜式在更换了一个“吉祥名”后就涨价30元到60元不等,导致整桌菜式要比平时高出好几百元钱。
不仅是餐饮消费,据不少市民反映,从往年来看,一到春节,饮用水供水、洗车、理发、打车等日常生活消费都坐地起价,同样的商品、服务价格要比平时高出二三倍,实在让人咋舌。
商家
春节消费涨价是“行规”
记者走访了长沙多家餐饮娱乐场所发现,春节期间临时涨价、捆绑消费、设置规定等已是普遍现象,甚至已经成为“行规”。
位于万家丽路的一家餐馆的许经理告诉记者,春节期间,餐饮行业确实会设置一些“特殊规定”。因为饮料、果汁等酒水商品是餐饮行业利润的大头,特别为商家看重。过年期间,不少餐馆不允许客人自带酒水饮料,必须要按本店价格购买。如果“谢绝自带酒水”遭到消费者抵制,那么商家则要另外收取“酒水服务费”。
“临近年末,菜价、物价成本本来就比平常高,再加上春节用工难,人力成本、管理成本也高涨,对于餐馆来说,不涨价不行啊。”位于韶山路的某家餐厅经理告诉记者。
专家
消费者有权说“不”
遇到这样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又该怎么办?
“行规作为某一行业的业内规则和经营惯例,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且行规必须以符合法律规定为前提。一般来说,在执行过程中国家法律大于行业规范。如此看来,餐厅还是在钻法律的空子,是一种以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来强制交易的行为,属于不公平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长沙市湘声律师事务所冯坤律师表示,在消费者积极抵制的同时,价格主管部门也应当及时干预并制止这种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餐饮行业组织、餐饮经营者可以推进行业自律,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诚信经营,彻底取消餐馆设置的“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