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6月1日新版《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起航仅有几天时间,有了这盏指路明灯,似乎基金行业正在悄悄发生转变。
新法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修订是主要股东的资质等方面,放宽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准入条件,并允许公募基金管理人通过专业人士持股等方式实施激励。这使得进入公募基金行业门槛大幅降低,个人股东成为可能。
对于正在困境中的基金行业和从业人员来说,新法的实施,可能是一个柳暗花明的新机会,但同时,仍存在各种监管风险。
民营企业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今年参与增发入股中欧基金,为与富国基金总经理窦玉明接下来的“合作”铺平道路;无独有偶,有消息表明窦玉明离开富国基金的原因之一,也是公司即将引入另一家民营企业股东,股权变更可能带来不确定性。
民营企业从来不是基金公司股东中的主流派别,在国资、外资金融企业分割了主要的蛋糕后,尚有些许份额留给了十几家民营企业。不过,随着新基金法的实施,这一情况可能出现变化。
今年6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修订是主要股东的资质等方面,放宽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准入条件,并允许公募基金管理人通过专业人士持股等方式实施激励。这使得进入公募基金行业门槛大幅降低,个人股东成为可能。
传富国基金总经理为股权跳槽
富国基金总经理窦玉明即将加盟中欧基金的消息传出时,业界颇为惊讶,因为虽然同在上海,但两家基金公司无论是规模体量还是业绩品牌都差距甚远。随后,当知晓中欧基金方面抛出了股权激励安排后,外界对此事纷纷表示“理解”。如果窦玉明跳槽至中欧基金并获得股权激励,其将是公募基金行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2008年,通过上海金融工委的公开竞聘,窦玉明拜别嘉实基金远赴上海出任富国基金总经理。“组织”对其期望颇高,曾专门嘱托公司董事长陈敏,“经营上的事情让窦玉明自己去搞。”彼时富国基金资产管理规模为407亿元,位居行业第17位,且刚经过大范围人事洗牌。
窦玉明上任5年来,富国基金变化巨大。在今年一次公开会议场合,上海金融工委相关领导对其不吝赞词。如今的富国基金基本完成了窦玉明当初所设想的发展规划——在股票投资之外,将债券投资和数量化投资打造为拳头产品;饶刚引领的固定收益团队和李笑薇打造的量化投资团队成为公司两大招牌。
不过,也有接近富国基金人士称,窦玉明在人事方面并没有完全的决定权。此外,有消息称富国基金股权即将面临变化,将引入一家民营企业股东,而股权变更常常伴随着管理层的调整。
窦玉明的下一站中欧基金也在今年4月刚公告进行了一轮股权调整,并显得颇为急迫。此前中欧基金的原股东曾经达成一项协议:不谋求排他性的股权控制,一切以公司的长远发展为出发点来考虑问题。然而成立多年以来,中欧基金几经波折终未发展壮大。总经理刘建平2008年上任后,曾励精求治招来许春茂、徐红光两员冀图改造投研和市场,但最终许春茂因旧案落马,徐红光不久后也挂靴而去。
虽然2012年中欧基金股票型基金整体业绩表现优良,但公司境况并未出现显著改善。截至2012年底中欧基金资产管理规模100亿元,行业排名51名,当年公司净利润亏损2400万元,较前一年扩大了一倍。
民营企业入股中欧基金
新股东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被认为是促成窦玉明牵手中欧基金的重要一环。该公司控制人王济武与窦玉明渊源颇深,有消息称除了表面上中欧基金给窦玉明5%的股权激励外,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还为其代持了20%的股权。
此外,还有消息称,窦玉明此次并非单枪匹马去往中欧基金,富国基金固定收益部总监饶刚也将随之前往。
中欧基金在今年启动了增资扩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增加到18800万元。其中,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增加出资700万元,总持股比例35%,为第一大股东;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出资460万元,总持股比例5%;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新认购出资5640万元,总持股比例30%;另一股东国都证券此次没有新增出资,持股比例为30%。
经过此次股权调整,中欧基金的股权结构更加分散也更为均衡,这样的架构往往被认为更有利于管理层操作。
公开资料显示,中欧基金新股东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成立,为香港百骏控股集团旗下公司。百骏集团的官方网站上介绍称该集团总资产逾50亿元,涉足高新科技、园区开发、商业地产、休闲旅游和文化传播等多个领域。
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CEO王济武为清华大学88级经管学院学生,其旗下产业也与清华大学多有合作。窦玉明与王济武有同校、同系之谊。
此前,窦玉明曾在公开演讲中表达过对存在“创业基因”的民营资本进入基金行业后可能产生的冲击的敬畏。早前也曾一度有传言称,窦玉明离职后将设立自己的私募基金公司。不过,相比重新设立一家公司,获取现有基金公司的股权可能是更有效率的一种创业方式。
长效激励机制或成常态
未来,类似的股权调整可能将更频繁和正常。今年6月1日将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从资质方面对基金公司股东准入门槛大幅降低,并使得个人能够成为基金公司主要股东。近日征求意见的配套规定《公开募集征求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又进一步对要求做了细化。
有基金行业律师解读表示,“新基金法规定基金公司的‘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意味着不再强调主要股东属于证券和信托等特定金融领域,也可以不直接从事金融业务,可以为金融机构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等。同时将金融机构的管理者也同样具备成为基金公司主要股东的资格。”
此外,《公开募集征求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中进行了明确,基金公司的机构类主要股东的注册资本要求从3亿元降为2亿元,非主要股东从1亿元降为5000万元。主要股东为专业人士,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10年以上,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非主要股东为专业人士的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5年以上,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除此之外,基金法和管理办法均有相关条款鼓励基金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不过,有业内高管表示,有决心实行管理层持股改造的基金公司无非是新基金公司或是处于亏损状态的小基金公司,管理人员同样要承担相当的风险,但却有完全不同于职业经理人的“创业”状态。
此前一直广泛传闻有股权激励安排的天弘基金在郭树强加盟后颇有进益,而据天弘基金人士称,郭树强入职后“没有领过一分工资”。
此外,对于一些已运作顺利的中大型基金公司而言,虽然不少也在做股权激励的设计,但推进却远不那么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