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日前印发《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在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评估方面,做出进一步适应国内保险业发展实际并接轨国际的规定。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具体表现为保险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资产来匹配其负债,特别是履行其给付保险金或赔款的义务。此次出台的“偿二代”《整体框架》在发挥统一监管优势的同时,兼顾地区之间的差异,充分发挥定性监管对定量监管的协同作用,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兼顾保险业资本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时注重制度建设的市场适应性和动态性,以及监管政策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偿二代”构建了保险监管的“三支柱”:即旨在识别、化解能够量化风险的定量资本要求,包括风险综合评级、风险管理评估、监管检查和分析等在内的定性监管要求,以及借助信息披露、发挥相关利益人力量的市场约束机制。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年内将在《整体框架》指引下,全面启动10余个具体技术标准的研制项目,加紧开展定量测试等技术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