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来自上海的何先生是招商银行和交通银行两家银行信用卡的用户,最近,他的这两张信用卡同时被偷,并遭遇盗刷。而两家银行的处理方式全然不同:招商银行招行主动致电询问是否本人交易,并提供失卡保障服务,而交通银行不仅反应迟纯,还要求用户必须按时还款,否则会留下信用污点。
据何先生介绍,他在3月13日傍晚外出吃饭时,接到招商银行的客服电话,询问信用卡是不是本人消费刷卡。这时,何先生才发现自己的钱包被偷了,报警之后想起来,钱包里还有交通银行信用卡,于是马上致电交通银行进行挂失。挂失完成时,这张信用卡已经被盗刷6笔,共计5650元,多在便利店完成刷卡。
直到4月23日,交通银行告诉何先生说:挂失前的消费金额需要本人承担,如果不及时还款,将对个人信用产生污点,还有滞纳金和万分之五的利息,利息从3月13日消费日开始算起。交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内部人士今天接受经济之声记者采访时强调,挂失前的盗刷,损失就应该由本人承担。
内部人士:因为他是挂失前的盗刷,挂失前的盗刷应该由本人承担的。每家银行都按照央行的规定准时上报还款记录,就会影响到他的记录,他现在把钱先还掉也是对的,基于还掉以后他认为有什么原因都可以走司法流程。
交行认为,这属于小偷欺诈,虽然是小偷消费,但需要何先生本人还。在交通银行官网的用卡指南客户服务页面,有这样的表述,"交通银行信用卡采用先进的交易监控系统,7×24小时全面监控您的用卡安全。对于一些可疑交易,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您,与您确认交易的真实性,令您用卡更安心。"但在这次事件中,交行的所谓监控被指形同虚设。
对这样的处理结果,何先生十分气愤。他认为,刷卡需要本人签字,他申请查看签账单的签名,结果发现小偷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的签名是"王三",并非何先生的名字,被偷的信用卡并不是本人消费,签名也不是本人,为什么要让他本人还款?
在何先生看来,招商银行的处理方式更好,不仅主动打电话询问,主动建议用户挂失和报警,还主动提出可以申请失卡保障服务。何先生觉得,两个银行的服务好坏和对信用卡管理的优劣一目了然。
何先生:我就打两个银行的电话就问他们,盗刷的资金申请拒付,招行这边有一个失卡保障的服务,要我提供报案的回执和身份证和他们银行网站的申请表,填好了一起寄过去就可以了,我也照着做了,然后招行也为我资金进行了处理,我不用为这笔资金还款了。交行这边从调查结果来判断我是不是需要还款,建议我等一个月,然后到还款日之前的时候我再打电话。然后我就等了一个月,当时我就打电话给交通银行,交通银行的答复是不管调查结果如何必须在截止日之前把欠的钱还上,不然的话是肯定会影响你的信用记录的。
经济之声记者今天也联系到招商银行,客服人员介绍说,信用卡盗刷有失卡保障,但同时也有一定的限额。
客服:挂失前48小时之内发生的非密码的交易可以向银行申请赔付。如果是挂失之后所产生的风险由银行来承担,这个是失卡安全保障,它有一定的限额,不是被盗刷多少就可以保障多少,比如如果是金卡的话,每年最高人民币一万五,普卡每年最高人民币一万。
目前,何先生已经把交通银行信用卡的钱还上,但同时,他准备把交易签单都要出来,起诉商户和交通银行,赔偿他的损失。何先生表示,消费并非我本人操作,商户没有尽到检查签名和核实刷卡人身份的义务,而交行作为信用卡发行和交易的收银方也负有责任。
何先生:一共是5700元,我已经还上了,具体损失我想是通过起诉商户和交通银行来弥补我的损失,因为商户和银行没有起到核实本人签名的环节的作用。
出现信用卡的盗刷,到底谁应该负责任呢?一位从事银行业多年的业内人士郑先生认为应该由银行负责,但一般情况下国内银行并不赔付,而国内信用卡目前还是以磁条卡为主,安全性不够。
郑先生:据我所知大部分不赔付,不赔付的原因非常简单,就是说客户保管不善导致了这样的情况。没有和国外接轨,国外的都赔,而且国外有一点,因为国外已经用IC卡,第一个是不可以复制的,第二个如果设了密码,只要你的密码不被别人知道,这张卡别人无法用的。我们现有的信用卡如果是以磁条卡为主的话,卡是可以复制的,这个安全性在某种上是得不到保障的。我个人的观点应该是由银行来承担的。因为这张卡是银行发的,整个使用的制度也是银行去定的,出现签名不相符的情况,既然我们的契约已经形成了,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应该由银行来承担。
对此,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内部人士表示,密码加签名才是最好的安全方法。
业内人士:国内这个环境是不成熟,在国外都是不设密码但是会有很好的系统。在国内的话我们都是呼吁有密码就多一个保护层,我们讲密码+签名是最好的方法,不设密码等同于现钞送给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