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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的江苏经验:城乡统筹发展 打造宜居城市

2013年03月14日 23:0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4日讯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陈蒙蒙,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今日做客“聚焦2013两会——中经在线访谈特别节目”,分享了江苏省在环境治理、住房保障、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并对改善民生的相关热点话题进行解读。 >>请点击进入访谈专题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陈蒙蒙(右),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中)今日做客“聚焦2013两会——中经在线访谈特别节目”。(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陈蒙蒙(右),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中)今日做客“聚焦2013两会——中经在线访谈特别节目”(中国经济网记者裴小阁/摄)

    共有产权模式破解经适房购置难题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介绍称,江苏的"民生幸福工程"的共有产权对于购置性的保障房是一种制度创新。无论经适房、限价商品房还是棚户区改造,政府都有一定的补贴。

    她表示,江苏"民生幸福工程"在经适房方面推行了一种叫做"租售并举、先租后售"的共有产权模式。对政府来说,优惠清晰可见。对保障对象来说,江苏经适房的共有产权制度创新,它降低经适房的门槛儿。从某一个角度来讲,也保护了保障对象的投资权利。

    “下河游泳”是一种谴责政府首先要接受

    就部分地区群众要求“请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的现象发表看法,陈蒙蒙指出,这表达了群众对身边环境状况不太满意,他们叫环保局长、市长下河游泳是一种谴责。政府首先要接受这样的批评,然后要找出问题并解决。

    “从大体看,我们整个国家大部分已经发展的地区,指中东部地区,应该还是处于经济工业化的后期这个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的显著特点就是环境资源的矛盾是比较尖锐。”陈蒙蒙表示,当前百姓有点意见,这是可以理解的,政府相关部门更需要把它化作工作的一种压力和动力,这也是这个时期所需要付的任务,找准最关键的问题来加以治理。

    "两有两覆盖"推进江苏保障房制度化、系统化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介绍称,江苏针对保障性住房,提出“两有两覆盖”的目标,以期实现保障房更加强调制度化和系统化安排的目标。

    一方面将保障人群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展到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即城镇中的后40%收入人群。另一方面则更关注夹心层,即新就业人员和新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问题。此外,还要实现棚户区改造全覆盖和保障房覆盖20%。

    江苏“蓝天工程”四方面治理大气污染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陈蒙蒙表示,近期雾霾天气逐渐增多,对此,对此,江苏省在两年前提出“蓝天工程”,省政府下发“治理大气污染、推进蓝天工程的意见”,从四个方面齐头并进推进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

    一是完善法规,跟大气污染相关的机动车管理条例、细颗粒防治办法等法规陆续出台。二是科学研究,成立专门科技项目,找出细颗粒污染的原因。三是推进治理工程,根据初步掌握的机动车、工业污染和建筑工地扬尘三个领域进行治理。四是完善PM2.5监测体系。

    解决三大问题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周岚表示,城镇化过程中,应注重解决进城农民的安置、原来的农村建设和居民待遇的公平性三个问题,即可才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一是进城农民的安置问题,其身份应逐渐一致并获得公平待遇。二是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原有农村不应是脏乱差的,应有新农村建设。第三是应为迁移到城镇的农村人口制造公平的制度环境。在城市化扩张进程中,要以人为本,在界定上“先底后图”,把不该扩张该侵占的地方定下来,通过精心的规划设计,使其变成非常集约高效的宜居城镇。

    宜居包括从住房到城市的环境及品质文化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对“宜居”概念进行了解读。她表示,宜居是一个比较综合和立体的概念,包含了从微观到宏观的不同层次。最小的一个概念是老百姓的住房,宏观的层次方面就是城市的环境、品质、文化活动层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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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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