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内反悔可退还保险费,专家建议犹豫期内与亲朋多商量
“晨报3·15特别报道”开通投诉热线以来,接到来自各行各业的读者投诉。为此,记者邀请业内人士,为读者带来金融保险方面的一些建议。专家特别提醒老年朋友:充分利用10天的犹豫期,与亲朋商量所购保险,一旦后悔,可在犹豫期内拿回保险费。以下几招,对大家可能会有帮助:
一、确认销售网点及销售人员是否具有代理销售保险的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商业银行每个营业网点在代理销售保险业务前应当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银行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销售从业资格条件,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二、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当宣传资料、销售人员的介绍与保险条款有差异时,应当以保险条款为准;
三、充分利用犹豫期。犹豫期也叫冷静期,多存在于1年期以上的长期寿险和健康险,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单后10日内,万一后悔或对所购保险产品不满意,可无条件要求退保。犹豫期内,保险公司最多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退还保险费;
四、投保前实事求是地回答保险公司的提问,投保后配合保险公司回访;
五、许多保险公司的万能险、投资连结险的初始费用、保险费、管理费、手续费等在保险期间都将按一定比例扣除,在投保初期,扣除费用的比例较大。因此购买产品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避免短期内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