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遇阻未完结
宗女士等人的维权活动未达预期,他们转而求助于监管机构,同时诉诸于司法程序。
在寻求司法途径帮助的过程中,宗女士等人主张与生命人寿曲靖中心支公司为雇佣关系,而非生命人寿营销员,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承诺的薪金、津贴和相关保险。
仲裁结果、法院的一审和二审判决均认定宗女士等人与生命人寿为代理关系即为该公司营销员,相关诉讼请求被驳回。
宗女士告诉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由于二审败诉,维权人员出现分歧,一部分人提起抗诉被驳回。这也就是生命人寿云南分公司在给中国网财经中心的回函中提及的,公司与宗女士的劳资纠纷问题已走完全部法律程序,宗女士所有诉讼请求已被驳回。
宗女士并不认为法律程序已经完结。她表示,虽然同伴的抗诉被驳回了,但她仍在搜集相关证据进行抗诉,“我没有销售过生命人寿的保险,也没和公司签过保险代理合同,甚至都没有保险从业资格,我怎么就成营销员了?”。
筹建黑幕被揭开
虽然宗女士等人的讨薪过程不顺利,但生命人寿曲靖支公司筹建和运营违法问题,终被监管部门重视并给予及时纠正。
生命人寿曲靖中心支公司从筹建开始就是违规的。按照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需要经过监管部门批准,该公司却未经批准就开始筹建。
生命人寿曲靖中心支公司自2010年6月就已开始筹建,而获取的批准筹建的批文却是2011年4月13日,这一违规行为得到了云南保监局的确认。
滇保监信【2011】0109号信访投诉答复书中称,生命人寿曲靖中心支公司涉嫌违规筹建的事项属实,云南保监局已于2010年12月对该事项进行了处理。
宗女士表示,因为生命人寿在违规筹建期间大肆高薪挖角,引来同业不满才被举报。她还表示,在违规筹建期间生命人寿曲靖中心支公司有预收保费的行为,但云南省分公司对此予以否认。
四项违规行为遭曝光
生命人寿曲靖中心支公司从“出生”就是违规的,在“生长”过程中同样伴随着违规行为。经过宗女士等人的举报,云南保监局对其存在的三项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和整顿。
这三项违规行为分别是,委托不具有代理资格的人员展业(注:展业即销售保险);在销售“富贵全能”保险产品过程中给客户的保单正本中没有红利演示书和产品说明书;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另外,宗女士还对中国网财经中心反映生命人寿曲靖中心支公司存在虚列费用的情况。生命人寿云南分公司对此进行了确认,称生命人寿总公司于2012年对机构审计中对此已予以核实,但认定为个别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2012年10月,相关责任人被辞退。
生命人寿云南分公司对于出现这些违规行为表示,公司非常重视,并已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强调,该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坚持合规发展观,并积极开拓、稳步发展,不断改进各项内部管理。
宗女士对中国网财经中心说:“生命人寿说的比唱的都好听,一个公司如此漠视员工利益,怎么能管理好?又怎么对消费者负责?希望社会对此起事件给予关注,也希望生命人寿的同仁醒过来,早早离开这家不守信用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