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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被指私改理财产品标的误导消费

2013年05月20日 07:21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交行被指私改理财产品标的

  “我们要共同维权,一定要个说法。血汗钱不能就这么没了。”日前,在一个名为“至尊18-1号维权”的QQ群中,来自全国各地的40余位投资者们每天都在讨论一个话题。据记者了解,群里面的成员均购买了交通银行“得利宝-至尊18号”理财产品,现在产品即将到期,亏损近20%,投资者纷纷指责交通银行误导消费、私自更改投资标的、资金监管不力、涉嫌虚假宣传。

  被指误导消费

  “当时一位周姓工作人员承诺定期2年至少收益50%,并说许多大客户投资上千万的抢购这款理财产品。”“至尊18-1号维权”QQ群里的刘冬(化名)介绍说,2011年4月20日,交通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介绍了一款名为“得力宝·至尊18-1号”产品,当时这位工作人员称在两年以后收益50%,甚至有可能收益100%,并没有提示有任何风险。据刘冬介绍,他一共购买了300万,目前亏损近20%。

  “我自己不太懂这个行业规则,但在交通银行一直都是VIP客户,同时本着对交通银行是的信任,没想到银行如此误导消费者。”刘冬说。

  在随后的采访中,记者发现,许多客户说宣传推介时理财经理都承诺高收益、无提示风险。这些客户分别在北京、上海、南京、宁波等全国各地交通银行支行购买的这款理财产品,购买金额50万至几百万不等。据了解,在各论坛、贴吧等平台上,以“交行得利宝·至尊18号维权”为关键词的帖子很多,帖子内容认为交通银行的理财产品经理在推销产品时故意掩饰风险,利用客户对银行的基本信任,采用了诱导式销售等不光彩手段,客户资金的亏损,交通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两年前,交行理财经理仗着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和这方面知识的欠缺,把高风险理财产品“至尊18号”说成是保本高息的理财产品,骗得我们拿了退休工人们拼凑的50万元买了。现面临到期,亏损20%左右,50万就是亏了10万元。”一位投资者在帖子中如此表述。

  据介绍,至尊18号理财产品分为至尊18-1号和至尊18-2号两个产品发行,至尊18-1号成立于2011年5月19日,至尊18-2号成立于2011年6月10日,投资期限为2年,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募集总金额为10.8644亿元,理财资金投向中信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交行是委托人及保管人,并聘请上海六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

  据交通银行提供给投资者的《至尊18号产品延期客户意见征询通知》显示,截至2013年4月22日,产品最新估价为0.8058元,产品自成立以来下跌约19%。

  疑违背承诺私改标的

  “交通银行‘得利宝·至尊18号’”理财产品违背宣传承诺,私自更改投资标的。”这是刘冬及其他客户认为交行负有责任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据他们介绍,原来承诺的定向增发中航系企业,与后期执行标的不符,该产品执行投资的9家企业无一家属于中航系或者属于国防工业。这严重违背了客户对国防产业信赖的初衷,造成了该产品的重大投资损失。

  “原来宣传推介时承诺的定向增发中航系企业,为什么在后来增发的企业中未涵盖。”一直主张维权的李强(化名)谈到这点气愤不已,表示自己当时就是相信国防企业才投资的。他前后两期投资了400万元,按照现在的亏损率,合同终止李先生将亏损近100万元。“我个人已经在银行理财超过5年,也遇到过收益达不到预期的亏损,但银行完全按照预定的设计执行的投资,亏损也可以接受。这次,交行的产品执行与前期宣传推介存在严重的不一致现象。”李强表示,购买这款产品的投资者大多是银行的高端客户,对银行私自更改投资标的做法实在无法接受。

  记者从交通银行“得利宝·至尊18号”定向增发主题基金产品推介材料中看到,该产品支持机构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推测产品年收益率有望超过50%,两年收益率超过100%。材料中介绍了航空制造业发展的两大驱动力、中航集团的发展规划、航空制造业发展的空间并介绍了中航集团未来几年将持续进行资本运作。

  上海六禾公司2012年5月31日向投资者提供了《关于得利宝·至尊18号投资标的未涵盖中航系企业相关说明》。《说明》中称,由于产品募集、资金到位、平台设立进度等因素制约至6月30日方完成投资平台设立,与成飞集成询价时间失之交臂。后因军工类企业审批收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集团整体资产证券化推进缓慢,中航动控及中航三鑫进度严重低于预期,受限于产品期限及定增一年的锁定限制,2011年底前必须完成投资,经与中航方面商定,扩大消费及高端装备制造方向投资额度。故所投名单中无中航系定向增发标的。

  记者查阅了投资者提供的《至尊18号2013年一季度投资报告》,发现投资标的的确未涵盖中航系企业。

  该报告显示,至尊18号先后参与了9家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按投资逻辑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未来有持续矿产资源注入预期的资源型企业,包括江特电机、山煤国际;第二类是已经入国际顶尖公司供应链的制造业企业,水晶光电、银轮股份、天润曲轴;第三类是受益未来消费升级的消费和药业企业,包括凯恩股份、好当家、新华都、京新药业。

  被收管理费逾6000万

  除上述问题外,这些投资者认为该理财产品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即“不论客户盈利多少,交通银行和六禾投资都拿定了管理费和托管费等。费用每年高达2.8%的管理费。若亏损,客户则全部承担。若盈利,交通银行则提成1.1净值外的20%”。

  按照产品说明书显示,固定管理费用每年2.6%、托管费用每年0.2%、募集资金10.8亿元、期限2年算,如此算来,投资者两年就被收取了逾6000万元。据了解,目前银行采取的收费方式,通常是固定费率+业绩报酬,该产品收益未达到预期,浮动管理费“泡汤”了,但固定管理费未受影响。

  对此,有专家指出,在我国资产管理市场主体多元、法律依据多元的“乱象”之下,银行将超出约定收益的部分收归银行,投资者只能无可奈何。因为银行依据的是《商业销售管理办法》。在这个部门规章中,并没有对此有限制性规定。理财收益中除了银行应得的管理费之外,都应该归投资者所有。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对这些问题已经考虑到,并且巧妙地规避了,例如已经在合同中做了约定。

  该专家称银行的做法实际上有悖《信托法》的精神。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从法律上讲,是与投资者之间建立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关系。我国《信托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委托人(即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银行)作出说明。同时,第二十六条规定,受托人(银行)除依照本法规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受托人违反前款规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

  日前,刘冬、李强等40余位投资者均接到了交通银行的《通知函》,通知“得利宝·至尊18-1号”截至2013年4月22日,产品最新估价为0.8058元,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产品将于2013年5月19日到期,银行可提前终止或延期,就是否延期征求投资者意见,不同意延期或逾期不回复视为终止,截止时间2013年5月7日。据了解,群里的大部分投资者均没有回复此《通知函》,表示将维权到底。

  有投资者称,近日南京等地交行负责人与投资者沟通,表示愿将管理费返回1%,继续参加年化收益11%理财产品,目前协商无果,投资者已将相关举证材料送至上海市银监局。

  针对上述投资者投诉与质疑,记者日前多次致电交通银行总行,一直无人接听。截止发稿时,采访函仍无回应。对此事件的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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