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交所对持续增持盛路通信5%未公告又卖出的马汉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经深交所查明,自2013年1月18日以来,马汉文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持续增持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46,以下简称“盛路通信”)股份。截至2013年3月1日,马汉文持有盛路通信股份6,715,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7%;2013年3月4日,马汉文以竞价交易方式合计买入盛路通信股份45,831股,合计卖出盛路通信股份6,710,957股;2013年3月5日,马汉文以竞价交易方式将所持有盛路通信剩余股份全部卖出。马汉文在买入盛路通信股份达到5%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也没有停止买入盛路通信股份;同时,马汉文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前述交易行为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马汉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鉴于马汉文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对马汉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