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保监会公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定期开展清理财产保险积压未决赔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定期开展清理财产保险积压未决赔案工作。
《通知》要求,各公司要按照保监会要求,每年组织一次积压未决赔案清理工作。各保监局要在汇总分析有关数据基础上,加大对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未决赔案的清理范围为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24时之前出险,并报案、且在该时点仍处于未决状态的未决赔案。清理险种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所有险种。清理重点是涉及个人消费者较多的机动车辆保险(商业车险、交强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等险种。
在清理步骤和方法上,《通知》指出,各公司要定期摸底,每年初要对清理范围内的所有未决赔案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查明积压原因,分类建立明细台账,做到心中有数,并于每年3月20日前向保监会消保局报送本公司摸底汇总表和数据清单。2013年度摸底汇总表和数据清单的报送时间为2013年6月3日。各公司要认真分析积压未决赔案的积压原因,分清责任,研究措施,有针对性地持续组织开展清理工作,着力解决拖赔、无理拒赔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通知》同时要求,各保监局要积极督促辖内各公司组织清理积压未决赔案,定期通报各公司清理积压未决赔案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公司摸底和清理情况,结合信访投诉和日常监管线索,每年适时抽查部分重点区域、重点公司的积压未决赔案,集中查处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拖赔、无理拒赔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各公司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完善信息系统,确保数据质量;各保监局要加强督促检查,提高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