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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灾保险有望在深圳破题

2013年05月07日 22: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陈康亮

  中国保监会近日对于深圳市关于巨灾保险的研究表示肯定,称将会给予深圳必要的指导和政策支持。中国巨灾保险有望在深圳破题。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7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固然释放出积极信号,但巨灾保险事涉多方,其面世关键在于政府的推动。

  庹国柱进一步指出,目前就技术层面而言,如网店、产品设计方面,巨灾保险的推出不存在问题。但经营巨灾险的险企将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积极性有限;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地震保险的费率较高而赔偿金额相对较小,且往往被列入免责条款内,民众往往倾向于政府的财政补贴而不愿购买保险。凡此种种,都需要政府加以引导和鼓励。

  所谓巨灾保险,是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巨灾保险制度,分散风险。

  据悉,保险是一种灾前准备的方案,而财政拨款或捐款都属于事后的安排,较为被动,无论从救助程度或制度安排上都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此外,通过保险的风险管理的安排,还可以极大促进防灾防损工作的进行。

  一些发达国家的例行做法是,通过保险公司的风险把控,对各地区根据地震发生的频率及震级,对房屋的抗震能力作出评估和规定,低于规定值的不予出售地震保险。通过这样的机制不断对市场出售的房屋进行选择,既普遍提高了房屋抗震能力,又降低了地震损害,最终实现保费降低,获益的是整个市场。

  4月20日四川雅安地区发生7.0级地震,地震给灾区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虽然各保险公司均对其给予积极赔付,但商业保险在处置地震等巨灾风险中的优势作用很难得以充分发挥。

  来自保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4月21日零时,保险业对芦山地震已赔付1002万元人民币(下同),该数据还不到险企向灾区捐款数额5150万元的五分之一。而另有数据显示,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仅有15450人属于被保险人,占伤亡人数的14%;地震直接经济损失达8451亿元,而保险赔付金额仅为6.1亿元,占经济损失的0.7%。

  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以完善地震等巨灾的灾后经济补偿机制、提升政府应对巨灾的能力和水平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针对建立巨灾保险可能带来的资金压力,人保财险副总经理王和表示,从国外的经验看,巨灾风险证券化途径是解决的有效手段。对中国而言,第一步可以以政府的巨灾保险基金为载体,发行国家地震债券,将巨灾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实现更大范围的风险分散,解决巨灾风险化解过程中的资金制约问题。第二步可以逐步推出巨灾债券。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一个重要风险是系统风险,而与自然灾害风险关联的巨灾债券,能够实现与传统资本市场系统风险的对冲,为投资组合技术的实施,提供了更好的产品环境。(财经专线)


(责任编辑: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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