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银监会下发通知要求银行对银行资金池理财产品进行限期整改后,规范银行理财业务的具体监管政策正式出台,监管指向去年以来,商业银行理财直接或通过非银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迅速增长潜在的风险隐患,8号文件出台意图显然是全面限制影子银行规模,并大幅降低其在银行资产中的比例。
3月25日,银监会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下称8号文),规范商业银行理财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
所谓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指的是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相对应的,标准化债权资产是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前者属于非场内交易,风险高,利润高,后者属场内交易,风险低,收益低,且收益率相对固定。
8号文件中备受关注的一点,是规定“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不超过总资产4%的标准,不会对现有理财构成压力。有压力的是非标准债权不超过理财产品余额的35%。2012年末银行持有的非标准债权大约为理财余额的70.4%左右。当然,由于私募债规模巨大,公司债近年来发行量也上升很快,加上还有相当部分理财配置的是存放同业等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标准债权资产,因而,银行实际支持的非标债权占全部理财的比重很可能在50%左右。即便如此,离35%的阈值仍有约15%左右的差距。银行现有理财应该并不能够自动满足35%这一阈值要求,会迫使银行不得不调整结构以求达标。
8号文件对银行的影响有多大?
中金公司认为,从全行业来看,7万亿的理财余额意味着监管机构可以容许2.45万亿“非标债权”投资,因此,最多不超过3500亿“非标债权”需要银行加以处置。
而“一一对应”给予存量业务10个月宽限期,平稳过渡的难度不大。中金公司认为,从目前各银行反馈来看,大部分银行均表示非保本理财产品基本都实现了“一一对应”,且此次银监会给予了9个月宽限期(处罚截止时间为2013年底),因此银行有充足的时间实现平稳过渡。
理财业务发展短期放缓,对增量业务的短期发展将带来挑战:首先,对“非标债权”投资的比例限制将会影响新发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从而降低产品吸引力;“一一对应”的规定对增量业务即刻生效,也令理财业务操作不规范的银行面临短期整改压力。
中金公司预计理财余额增速将从2012年的55%降至20%-25%区间。
资金池业务对银行的风险也不言而喻。银行为这些资产提供各种类型的隐形增信和担保,也造成了理财产品表外风险和银行资产负债表风险不能有效分割的问题。
8号文件指向银行理财当中的“资金池”业务。有分析称,“资金池”业务模式的核心是期限错配,资产本身的风险在不同的投资人和筹资人之间很难界定清楚,表外理财产品的风险和表内资产的风险就变得比较模糊,这个政策对于通过资产池运作的产品是正面引导,是合乎风险承担的做法。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主管温彬表示,银行和信托通道业务发展迅速,信托行业管理资产规模达7万多亿,银证通道业务发展也迅速,在表外理财中出现很多风险,银行在管理上也存在操作风险,例如管理上的漏洞,代销其他机构产品,未能给予中小投资者足够的风险提示等。
他指出,监管机构对类影子银行的理财产品进行规范是非常有必要的,为综合化经营提供平台和基础。对商业银行来说,中国经济的趋势不会改变,同时,商业银行的利差处在收窄的过程中,从应对措施上看,商业银行应调整信贷投放,建设多元化平台。在发展之前,对相关业务进行规范,提升对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管控,对整个银行体系的规范发展都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