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炒高送转 “分红”变“贴钱”
不过,今年的高送转行情并非那么“诱人”。不少投资者在短炒高送转行情,希望借此分享红利的期望落空。
这一方面是今年年报期间A股市场出现调整,分红或许抵不上波动;另一方面“分红”变“贴钱”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投资者张先生最近就遇上了郁闷的事。他在2月8日买入上海新梅40000股,3月6日卖出。在此期间,该股实施每10股送8股派1元的分红方案。因持股未满一个月,张先生只得到4000多元现金分红,却交了近8000元的税款。
这种“息不抵税”的现象在今年并非个案,包括大华股份、中鼎股份和北方国际等上市公司分红后的税收都将高于派息。
一家券商投顾人员向记者介绍,由于差异化红利税在今年首次执行,持股一个月以内的投资者将需要缴纳比往年多一倍的税费。
去年末发布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这意味着投资者如果在持有过程中高抛低吸降低成本,或者突击入股分享高送转行情的,极有可能“息不抵税”。
李晓光认为,红利税新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意在引导长期投资,鼓励长期持有者享有分红的收益。但长期投资不能仅靠一个政策,还需要配套政策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