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5日讯 近日,人保财险佛山市分公司因向检查组提供不实证据,通过中介机构代开手续费发票两项违法事由被广东保监局罚款65万元。广东保监局对此评价,情节严重。
据悉,经查,人保财险佛山市分公司在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期间,不实列支会议费、汽油费,套打鸳鸯发票,向检查组提供不实证据,妨碍依法监督检查,情节较恶劣;并且将非中介机构业务通过中介机构代开手续费发票并套取资金,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
因此,广东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二)项,及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共计罚款65万元,且责令其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3个月。同时,陈伟光和梁波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被给予警告和罚款1万元、3万元,此外,梁波被撤销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