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险资可助力
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两会代表委员也从各自的行业出发对“城镇化”建设建言献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焰指出,在城镇化进程中,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和社会互助机制,对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可发挥独特的作用。
对此,他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推广保险机制服务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的“湛江”“太仓”经验,完善城镇化进程中的全民医保体系建设;二是以保险机制提升城镇化进程中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水平;三是加强银保互动机制建设,把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与信贷的资金安全需求结合起来,激活农村金融服务;四是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此外,吴焰还建议运用保险机制为被征地农民设立个人养老账户,在向被征地农民一次性支付征迁补偿款同时,将政府土地转让收入、开发商土地开发收入、农民征迁补偿收入按适当比例共同构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从制度层面建立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