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和交强险同盼费率改革
去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上提出,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
全国政协委员、原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裁杨超指出,由于目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负担,因此不涉及保费支出个人所得税问题。而商业大病医疗保险却尚无相关的税收优惠措施。
为此他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予以进一步完善,对居民购买商业大病医疗保险等给予适当税收减免优惠,通过税收杠杆鼓励居民更多购买商业保险。
同样盼着费率改革的还有爆出亏损的交强险。据统计数据显示,交强险制度自2006年实施以来,累计承保亏损达287亿元。为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国富建议免征交强险营业税或降低营业税税率及税基,以解决交强险巨亏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