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各项创新业务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记者昨天获悉,备受市场期待的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试点已经悄然启动,6券商尝鲜。
所谓“股票收益互换”,是指客户与券商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即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利息,而乙方向甲方支付指定的股票收益,进行互换。股票收益互换属于券商柜台(即OTC场外市场)产品。该试点是证监会鼓励券商创新的一项举措,目前尚不涉及中小投资者,只在券商同行之间以及券商和部分机构客户之间进行。
上述6家获得试点券商包括中信证券、银河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招商证券和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和光大证券昨天均向记者证实,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试点已经启动。中信证券表示,目前已经针对机构客户推出了股票收益互换的产品,该产品可根据机构投资者的偏好进行灵活定制,根据中信证券提供的应用示例,投资者与券商可达成指数杠杆交易合约、个股杠杆交易合约、策略投资互换以及股票挂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