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桂小笋
去年“双11”电商大战使得电商企业在斩获巨额利润的同时也为自己引来一项争议,平台电商纳税是否应该提速?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长王填介绍了自己的提案:关于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的议案,并拟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草案)》。
生态平衡规则平等
“平台性电商不能成为中国的法外经济,而且这对实体店也是不公平的”。王填对记者说。而除了建议对电商纳税进行立法之外,王填的另一份提案也与电商有关,为“建议加强网店工商监管”。
公开资料显示,电商纳税并不是首次被提及。早在今年年初,利丰研究中心与中国商业联合会编制的《2013年中国商业十大热点展望》中就提及,网购的大喷发与实体店“潜规则”在网上平台流行之下,立法与纳税将成为电商的关注热点。
王填在提案中介绍,网络近年来发展迅速,目前在我国,有1/4的网民使用互联网购物。与实体店铺相比,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几乎成为一种潜规则。
“电商交易额巨大,如果还不立法监督,对其它实体店则有失公允。”王填提及,与实体店相比,网络零售最重要优势就是价格低廉,这种价格优势,一方面是由于大量的资本推动,补贴到价格中;另一方面,是由于未对经营者征收增值税以及所得税,一些网络零售企业销售的产品为无票经营,而无票与有票的价格相差在10%左右。网络零售与实体零售相比,只是实现销售的模式和途径上的差异,本质也是交易行为,对于网络零售税收政策的宽松,客观上造成了网络零售与实体零售的不公平竞争,也与市场经济公平性原则相悖。
而法律法规的缺失,技术手段的局限,以及经营者、消费者税收意识的淡薄,使得监管工作面临难题,上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布了一项网络购物调查结果,调查人员从7家知名度较高的网站,包括卓越、淘宝、易趣、拍拍等网站购买了58种玩具。其中,能够开具发票的仅有21种,只占总数的三成左右;除了不规范的无章收据、手写收据、发货单外,还有13种玩具没有提供任何票据。王填表示,不能让平台型电商成为我国最大的灰色经济体。
“生态平衡、规则平等,应该是电商与实体店竞争遵循的共同原则。”王填称,希望国家从立法层面解决规模平台电商的纳税标准。
期望明年此时有进展
对于议案可能面临的阻力及推进力度,王填认为,技术并不是难题,通过支付系统即可以获得相关信息,并举了国外的例子:“2002年8月,英国的《电子商务法》就正式生效,明确规定所有在线销售产品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与实体经营店一致;美国在克林顿执政期间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但目前美国电子商务顾问委员会向政府的建议是,电子商务不能永远免税。”
王填称,具体到我国的情况,其在走访地方税务部门调研时得知,平台性的电商目前鲜有缴税者,垂直电商缴税状况则好于平台电商。
此外,被问及可能出现的增加网店成本,从而对经济活动产生不利因素时,王填建议,可以根据销售额不同实行不同的纳税标准。而对于此方案的推进,王填称:“明年这个时候,一定可以看到明显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