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013年春节刚过,白酒龙头企业贵州茅台和五粮液接到合计4.49亿元的巨额罚单,成为国内食品饮料行业企业违反《反垄断法》而被罚的首例。2月22日,贵州茅台和四川五粮液接到当地发改委的正式处罚通知,两家企业当日晚间在交易所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了相关处罚公告。
茅台、五粮液被处罚的原因是,限定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茅台、五粮液的最低价格。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反垄断事务律师韩亮解释最低限价可能人为导致价格被抬高:
韩亮:企业不能固定向第三人的转售价格或者说限定一个最低的价格,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纵向的一个垄断,有可能造成消费者要支付的价格被人为的抬高。1%到10%的罚款是最严厉的一个处罚。
贵州茅台在公告中并没有明确表态是否"认罚"。而被处罚的另外一家白酒企业五粮液的态度却非常好。五粮液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彭智辅表示:"公司接受发改委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在今年1月,茅台、五粮液被判定价格垄断后,五粮液就曾经积极表态:
彭智辅:我们有一个通告文件,那个文件撤消了,当然是涉及到文件当中的内容也就不复存在了。同时公司也会有一些配套服务会出台,我们希望通过这件事情表达公司的一个诚意。
彭智辅告诉记者,公司在今年1月已发布公告,采取了撤销违反《反垄断法》的《五粮液营销督查处理通报》等具体措施,并依据《反垄断法》进行了彻底整改。作为行业龙头企业,五粮液诚恳接受发改委的督察和处理。自从去年,以茅台、五粮液为代表的白酒行业就风波不断,先是卷入塑化剂风波,接着又被排除在公务接待之外,如今又受到了处罚。各地高端白酒市场陷入空前萧条,高档礼品类比如高档的白酒、进口红酒,这一类酒水类下降了18%。
对于此次处罚,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是我国《反垄断法》颁布5年来的首次对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的重罚,《反垄断法》逐渐在发挥其效力。不过,反对的声音也不少。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茅台、五粮液的行为触犯了我国的《反垄断法》,受到处罚是情理之中的事。其实,对商品进行最低限价在白酒行业并不鲜见,为何茅台、五粮液会受到处罚呢?韩亮分析说:
韩亮:因为小公司也可能会涉嫌触犯第十四条,只要是大于这个限制规定的行为,但是可能从大的公司先去查,我觉得也可能是个示范效应。
此番4.49亿的罚单是两家酒企2012年销售额的1%,有人认为这样的处罚对于高端白酒巨头而言简直是"九牛一毛"。《反垄断法》规定的罚款幅度是相关企业上年度销售额的1%到10%,此次处罚太轻。另外一方面,也有观点指出两地发改委的处罚的理由并不充分。商务部研究员梅新育发布微博称,拿这个开刀纯属无事生非;而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员则表示"有些看不懂"。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对外经贸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黄勇表示,是不是垄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黄勇:这样的协议,既有这种反竞争的效果,也许可能有促进竞争的效果。但是他的这种反竞争的效果一旦大于促进竞争的效果,就有可能被确定为违法。如果说这个企业是一个市场份额比较大的企业,又是一个知名的品牌,消费者的选择性又非常小,他采取这种固定价格或者是这种转售价格的时候,就有可能会影响到消费者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