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第二批8家券商通过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实施方案专业评价。这8家券商包括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中金、山西证券、中银国际、长江证券和齐鲁证券。
2012年2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正式启动了海通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申银万国、中信建投、广发证券和兴业证券等7家券商的柜台交易业务试点。截止到目前,共有15家券商参与柜台交易试点。
据了解,柜台交易业务以协议交易为主,同时尝试开展报价交易或做市商交易机制,其产品定位为私募产品,建设初期配合资产管理业务创新,以销售和转让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代销金融产品为主。交易产品种类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且多为券商自己创设、开发、管理的金融产品。
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试点期间,将高度重视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各公司均把柜台交易纳入公司整体风险控制体系,针对柜台交易市场特有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从制度、组织、技术等方面建立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按柜台交易市场前、中、后台分离制衡原则,建立了相对集中的动态管理体系。
与此同时,业内对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试点也给予了较为积极的评价。业内人士指出,随着柜台交易的试点范围逐步扩大,柜台交易将成为券商新的利润增长点。还有专业人士算了一笔账:目前国内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规模接近10万亿元,如果券商能分到五分之一,也就是两万亿的规模,按照年收益1%计算,每年能为券商带来200亿元以上的利润,这相当于现在19家上市券商一年的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