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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申领公募牌照待加速 投资者恋恋不舍大集合

2013年06月22日 06:52   来源:中国经济网   

  大集合产品被公募基金取代对券商来说如同“被关上一扇门,又打开一扇窗”。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多家大型券商资产管理子公司或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材料已经准备就绪,很快即可向监管层申报。多数券商表示,今后的资管业务将兼顾公募和小集合,大力发展投融资业务。而部分无法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券商将会专注于小集合和定向资管。由于开展公募基金的相关配套细则尚未明确,多家券商在向记者提及公募业务时都表示“相关细则没有确定,等这项业务做稳定了再谈”。

  而对于投资者来说,似乎也跟发展数十年的券商大集合产品“产生感情”,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过半的投资者不支持大集合停发,并且希望以后券商发行的公募基金也可以具有同大集合理财产品一样的优点。这也给进军公募基金市场的券商们提出了要求和期待。

  券商申领业务牌照待加速

  人们常说“没有消息便是好消息”。虽然《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已于今年6月1日实施,但由于相关配套细则尚未明确,多家券商在向记者提及公募业务时都表示“相关细则没有确定,等这项业务做稳定了再谈”。一些没有达到公募基金门槛要求的中小券商则表示“未来将专注于小集合和定向资管”。不过,总体来说,至少有40家券商可以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多数券商尤其是集合理财规模排名较为靠前的券商,他们对于开展公募业务很有信心,同时也做了充分准备。

  一家上市券商资管部门人士对记者表示:“自2011年年初以来两年多的时间内,公司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和运行模式一直在按照公募基金的方向搭建平台。以目前的团队应对公募业务,是准备充分的,也是完全能够胜任的。”

  据悉,近日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在内的一系列配套规则已经结束征求意见。在这些征求意见稿中,券商控股基金管理机构中的同业竞争问题、私募机构外包部分后台职能等问题都有望得到解决。有业内人士表示,若相关征求意见稿能够正式推出,将大大加快包括券商在内的各类机构申领公募基金业务牌照的进程。

  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对资产规模有相关要求,而一些中小券商早就开始提前应对,在券商资管冲规模的同时,也杀出不少“黑马”。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目前,集合理财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券商是国泰君安,规模为341.6亿元。恒泰证券可以说是券商资管的又一匹“黑马”,其集合理财规模紧随国泰君安之后,达到251.7亿元,在所有券商中排名第二,已经超过东证资管、华泰证券、中信证券等此前规模排在其前面的券商或资管公司。恒泰证券今年以来密集发行集合理财产品,数据显示,恒泰证券在今年前两个月陆续发行8只产品后,3月和4月又共计密集发行了21只产品,在集合理财产品井喷的5月仅发行了1只产品。“六一”大集合停发之后,恒泰证券仍是发行产品的活跃分子,截至6月21日,恒泰证券6月份以来发行了10只小集合产品,也是所有券商中,6月份发行产品数量最多的公司。

  投资者恋恋不舍大集合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有数据可查的116只小集合平均收益率已经超过4%其中有21只产品收益率超过10%,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五期B和国泰君安君得丰一号次级的收益率更超过了20%。总体来说,小集合产品中的采用套利、保本、量化和定增等策略产品为代表的创新型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比例高于大集合产品,使得小集合产品在平均收益率和收益波动区间等长期指标上都要略优于大集合产品。在长期的熊市背景下,这些以获取绝对收益为目标的创新型产品,也受到投资者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青睐。

  不过,本报此前做的网络调查结果显示,超过76%的投资者对券商资管产品整体收益并不满意;超过半数的投资者对券商大集合产品停发表示“不支持”;对今后券商将要发行公募基金产品,不少投资者表示不看好。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相较公募基金来说,大集合理财产品与投资者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等方式很受投资者欢迎,但公募基金却做不到这样。近年来,券商资管创新,产品多样化,很多产品券商收取的都是浮动业绩报酬与管理费,把投资者的利益与管理者相结合。同样有很多券商产品都有自有资金参与,同时还有有限补偿条款等多种方式,把投资者与券商紧密联合,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大集合理财产品依然具有很强的优势。”

  “不少投资者也在咨询券商将要发行公募基金产品的问题,但现阶段由于开展公募基金的具体条款并未出台,很多细节无法确定。同时客户也在反馈,希望发行的公募基金也可以具有同大集合理财产品一样的优点,但我认为这很难实现。”上述人士表示。

  投资者虽然在投票中对于券商将要发行的公募产品“泼冷水”,但超过41%的投资者对券商逐鹿公募基金业务表示看好。

  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对于券商资管也可说成是“关上一扇门,打开一扇窗”。一位券商资管部门人士告诉记者:“券商资管开展公募基金业务也满足了资管客户,尤其是原有的大集合客户理财的迫切需求。新《基金法》的实施,使券商大集合因其人数超标而落入了公募基金范畴,但大量中小投资者仍然对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有一定的投资需求,并且这些投资者对券商资管十年历史沉淀的管理能力、团队和品牌信任有加,券商开展公募基金业务有利于满足这一批投资人的需求。”(证券日报 李 文)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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