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综合治理电话销售扰民问题,中国保监会日前下发《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秩序 禁止电话营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如果一年内财险公司被投诉两次且被查证属实,将责令保险公司限制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三个月,对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的公司,保险公司将责令公司停止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
《通知》指出,保监会首次将电话扰民投诉情况作为电销业务监管的重要指标,要求各财险公司应该使用统一的电销专用呼入和呼出服务号码,各财产保险公司加强呼出业务管理,对续保客户的呼出时间不得早于保单到期日前四十天,对明确表示不投保或拒绝接听电话的,应当通过技术手段对有关电话号码进行屏蔽,并与行业共享“禁呼名单”数据库,对其他公司确定屏蔽的电话号码,屏蔽期间各公司都不得再次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