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代销的理财产品银行可以像本行开发的理财产品一样,进行风险识别,定出风险等级,再将产品提供给风险承受能力对等的客户。”
银行代销第三方机构产品的排查已经接近尾声,业内人士预计,近期监管层很可能会出台相关新政策加强这方面的监管。不过,专家认为,尽管银行自主发行的和银行代销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都面临更严格的监管,但监管加强并不能阻止理财产品需求的井喷。
监管“打补丁”
去年下半年以来,一些银行理财产品和代销第三方产品频现风险事件。
针对商业银行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早在2011年,中国银监会就出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对拟销售的理财产品自主进行风险评级。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
一家中资银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表示,一些银行理财产品出现风险事件,部分原因在于没有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操作,未来监管层将会加强对《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同时,他指出:“近年来银行代理销售的第三方产品数量不断增加,但目前还没有针对性的监管规则,针对这部分产品销售的监管确实需要‘打补丁’。”
2012年12月,银监会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银行加强内部管理,对本行代理销售的第三方产品的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排查;但银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暂不在其列。《通知》还显示,各银行应对照代销产品清单,对本行的销售系统进行自查,检查代销产品是否通过销售系统实现系统出单和系统管控,是否存在线下销售交易和手工出单情况;如代销产品存在线下销售交易和手工出单,产品是否经过总行批准。
一家股份制银行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检查报告已经完成并递交监管部门,但这可能是监管加强的一个前奏,我们预计2013年在整个理财产品领域的监管都会继续加强。”
不可因噎废食
监管加强趋势在2012年年中就有迹可循。2012年10月10日,世界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提示中国关注“影子银行”问题,因为这有可能把风险转嫁给银行。两天后,中国银行行长肖钢发表英语文章称,中国银行业乃至金融业未来巨大的风险来自于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代表的影子银行。肖钢在文中甚至称,有些理财产品是“庞氏骗局”,因为某些理财产品根本没有与具体的投资项目挂钩,其发行仅仅是为了偿付此前发行的理财产品的本息。
在2012年10月底举行的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强调,银行要规范发展理财业务,充分披露信息,提示风险,避免不当宣传与销售,防范表外风险。
在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看来,“银监会下发的风险排查通知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影子银行问题,但是并不能根治。”
从目前情况来看,影子银行大多集中于几种形式进行融资,主要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小贷公司、财务公司和典当行等,其次还有民间金融机构。通过银行代销理财产品进行融资则在少数。
“只能说银行是影子银行的众多融资渠道中的一个,而这些相关产品是通过信托、私募等机构设计的,即便银行暂停代销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也只是打击了通过银行渠道的这些产品,不能阻止其他渠道上影子银行产品融资。而银行代销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也不能因噎废食,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银行传统存贷款业务收入将不断萎缩,银行必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由于银行拥有渠道优势,进行代销业务正是银行中间业务不可缺少的一块利润来源。”奚君羊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奚君羊建议,对代销的理财产品银行可以像本行开发的理财产品一样,进行风险识别,定出风险等级,再将产品提供给风险承受能力对等的客户。此外,还可以设立预警机制,对代销产品进行监控。
而对于影子银行,市场人士认为也不应该一刀处治。中金公司就发布报告指出,由于影子银行的规模巨大、影响甚广,不能坐视其无序扩张。但为维持货币环境的稳定性,对影子银行的处理也不应该过于激进。最有可能的路径,将如同过去对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清理一样,对其期限、利率、投向进行摸底,进而分类排查风险,再进一步进行总量控制;并通过适度的风险暴露,促进影子银行业务的冷却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