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17日在国际金融透明度发展论坛上建议,在监管上应对相同法律关系的理财产品实行统一监管,探索理财产品的功能监管。
针对理财市场存在的问题,吴晓灵建议,按照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财富管理市场,适时启动证券法、信托法的修改工作,扩大对证券的界定范围,规范信托经营行为。
她表示,我国理财市场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缺乏对整体风险的分析、监测和预警机制,缺乏统一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机制,部分理财产品游离于监管之外。她提出两方面建议。第一,按照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财富管理市场。首先,银行和保险公司应由独立的部门负责管理理财产品和投资账户,并向证监会领取执业许可,实行牌照制管理。其次,银行内部应成立一个信托部,明示信托产品的性质。再次,银行、保险公司的公募产品在向银监会、保监会核准报备的同时也应向证监会报备,由证监会委托银监会、保监会监管,但在必要时接受证监会的检查。她表示,按份额发售的理财产品本质上是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果超过200人即为公募基金,应按公募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公布信息。银行、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发行200份以下的私募产品仍归目前的监管部门监管,但应将产品信息与证监会共享。
第二,适时启动证券法、信托法的修改工作,扩大对证券的界定范围,规范信托经营行为。抓紧修订证券法、适当扩大证券的界定范围,既能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也能为理财市场纳入统一规范奠定良好的基础。信托法仅规范了信托关系而没有明确信托业的经营行为,导致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失去依据,各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因此应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