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网站昨日披露,我国资本市场首次对外发布全行业的统计指标标准指引——《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下称《指引》)。
证监会表示,《指引》用于规范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内部的统计工作,在层次结构上分四个层级。第一层级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期货市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五大模块。第二层级按指标描述内容的性质。第三层级为针对统计对象共性特征。第四层级为一级指标之下,根据不同种类进行细分的二级指标。以上市公司家数统计为例,第一层级为“股票市场”,第二层级为“市场规模”。第三层级为“上市公司家数”,是指统计期末其股票在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全部股份有限公司的数量。第四层级为按照统计维度和种类细分的指标,如“暂停上市公司家数”、“A股上市公司家数”等。
目前形成了99个一级统计指标,其中,股票市场34个,债券市场13个,基金市场16个,期货市场15个,经营机构21个。
另外,《指引》将于2013年5月正式实施。今后,证监会将定期对《指引》进行修订和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