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证监会昨天宣布,由于东吴证券上市后利润大幅下滑且违反了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采取了监管措施。
经证监会调查,东吴证券2011年12月9日刊登招股说明书,此前业绩已出现大幅度下降,发行人、保荐机构均未在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中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发行人亦未在招股过程中作相应的补充公告。此外,东吴证券在主板公开发行上市当年的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幅度超过了50%。
因此,证监会对发行人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邵向辉、周继卫采取了9个月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这是去年以来证监会第二次因所保荐项目业绩变脸而对中信证券开出罚单。中信证券因在百隆东方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被证监会出具监管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