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1月3日通报表示,科恒股份和南大光电业绩变脸,证监会向两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太平洋证券出示了警示函,4名签字保荐代表遭到处罚。至此,又有两宗新股业绩变脸的保荐机构遭到证监会处罚。
证监会对两家上市公司采取了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对其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太平洋证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签字保荐代表杨健、陈大汉,程正茂、唐卫华采取了“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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