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将统一建立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并利用财政资金购买医疗护理保险。记者昨天从合肥招投标中心了解到,受市民政局委托,该中心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保险公司作为定点保险承办单位。
据了解,该项目保险服务协议时间为2年,合肥市各县(市)、区民政局、乡镇政府、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为投保人,中标保险公司为保险人,参加合肥市五保供养对象医疗保险的五保供养对象为被保险人。协议期内,投保人按每人每年150元的标准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截至今年4月底,合肥市已有五保人数43000余人,他们都将享有政府“埋单”的医疗护理保险。
在保险期限内,参保人员因遭受意外伤害、疾病在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由保险公司给付医疗护理津贴;因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残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伤残保险金;导致死亡的,由保险公司赔付身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