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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祸不单行"造假被查 并将面临起诉和索赔

2013年05月31日 14:5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31日讯  5月29日晚,华锐风电因虚增净利润涉嫌违反证券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至此,这个红极一时的风电电机龙头企业从上市之初的“行业翘楚”彻底跌落到谷底,为投资者展现了它由盛而衰的完整历程,但在虚增利润背后是其公司领导者“一语独大”的做事风格。对比上市以后股价的一落千丈,法律界人士呼吁投资者团结起来,集体诉讼华锐风电让其做出赔偿。

    会计差错迁出虚增利润 引来监管层过问

    3月6日晚,华锐风电发布公告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将对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华锐风电表示,公司发现2011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中部分项目设备未到项目现场完成吊装,导致2011年度的销售收入及成本结转存在差错。4月20日,华锐风电发布《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对201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其中,营业收入由此前的104亿元调整至95亿元,净利润由此前的7.75亿元调整至5.98亿元,前后相差约22%。也就是说,由于会计差错,华锐风电2011年虚增利润约1.7亿元。

    在随后的5月29日晚,华锐风电发布公告称当天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表示,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而在上市之初,华锐风电却是顶着装机容量全球第三、风电电机行业翘楚的光环得到市场的一致认可。路演时,京沪深三地有超过60家机构给出报价,保荐人安信证券公告的机构初步询价区间高至80元至90元。最终的获配结果显示,60家有效报价机构中,共有24家证券公司,平均报价90.44元,14家基金公司平均报价80.33元。

    2011年1月13日华锐风电正式登陆A股主板市场,发行价格为90元/股。而截至2013年5月30日,华锐风电收盘价仅5.58元/股,按前复权计算,两年多时间华锐风电股价累计下跌73%,投资者损失惨重。

    “火箭式”发展埋隐患 领导者“思维”成败华锐风电

    在公司刚刚上市时,众多专业人士纷纷预测其有望“两年利润翻倍”,而两年多过去了,现在公司的处境恐怕是当时所以人都不曾想到的。回首华锐风电的发展历程,这个以“火箭速度”发展又以“火箭速度”衰败历程的关键人物就是其创始人兼董事长韩良俊。

    2004年,兼任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下称大连重工)总经理的韩良俊,极富远见的买下了德国富兰德(Fuhrlander)FL1500系列风机的生产许可证。之后,其便赶上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春风”,同时也为华锐风电的横空出世奠定了基础。

    2005年,国家曾鼓励风电兆瓦级机型研发,但并未明确选择1.2MW还是1.5MW,而当时的行业龙头金风科技选择了前者,韩良俊却选择了后者。事实证明1.5MW风机正对五大电力集团的胃口。公司一位曾经的高管表示,“华锐风电短时间内崛起的背后,有诸多政策因素成为关键。”国家发改委曾要求,风电设备国产化率要达到70%以上,否则风电厂不允许建设,这让华锐风电获得发展机会,而风电特许权招标中对大功率机组的青睐,则让致力于发展大功率风机的华锐风电拿到众多风电设备大单。但这位高管告诉记者,华锐风电在随后几年获得巨大发展,关键不在于其产品的优异性能,更多是因为韩俊良煞费苦心所维系的政府关系。

    但在业内,华锐风电却并没有这样好的形象。2011年之后,包括风电在内的多种新能源行业皆陷入低谷,而此时,华锐风电在对待上下游供货商的态度上却发生了变化。2011年3月,华锐风电拒收美国超导依照订单合同准备的部分风机电气部件。随后,美国超导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华锐风电支付未付货款及违约损失。9月,双方矛盾升级,美国超导就知识产权及软件源代码起诉公司。此举不但得罪了合作伙伴,还让华锐风电的名誉一败涂地,有传闻称正因如此,华锐与超导方面合作的数个大项目才被叫停,巴西、欧盟等公司也都避开了和华锐合作。

    高管集体闪人 公司信用等级被降

    今年以来,华锐风电内部人事更迭频繁。

    3月10日,时任董事长的韩俊良提交了书面辞职书,称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除公司董事以外兼任的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的其他职务。随后,尉文渊出任董事长。仅隔两月,5月15日,新任董事长尉文渊也“闪电离职”,一同辞职的还有华锐风电董事刘会。目前,韩俊良的老部下王原和刘征奇分别任董事长和总裁。

    公司高层的“地震”,与华锐风电的经营困境不无关系。公开资料显示,华锐上市前的2007-2010年,净利润分别为1.27亿元、6.31亿元、18.93亿元和28.56亿元。而在上市当年的2011年净利润就比2010年下滑了72.84%,随后更是迅速变脸。年报显示,公司2012年亏损5.83亿元,2013年一季度净利润亏损2.49亿元。

    5月30日晚间华锐风电又发布公告称,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最新跟踪分析与评估,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从AA+调整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2011年发行的“11华锐01”、“11华锐02”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从AA+调整为AA。

    联合信用评级发布的跟踪评级报告中指出,自2011年以来,中国风电产由于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以及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的整体盈利能力有所下降。华锐风电的销售收入、毛利率水平以及经营业绩也因此受到了重大不利影响。

    联合信用评级表示,华锐风电此前还披露了多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一旦仲裁机构或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未支持公司,则有可能对该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对于证监会此番立案调查,多数受采访的股民均表示支持,并认为应该“狠狠查”。

    律师征集投资者诉讼 华锐或面临股民索赔

    昨日,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与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他们正在向曾买过华锐风电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联合征集诉讼委托,拟代理投资者索赔,这一号召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响应。

    宋一欣称,根据华锐风电自认会计差错公告、北京证监局监管决定及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可以基本认定华锐风电信披违法事项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其虚假陈述行为导致股价下跌,致使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失。一旦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公司理应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承担由此产生的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责任。

    目前初步确定华锐风电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3月7日间曾买卖过、并在2013年3月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华锐风电股票,且存在亏损或推定亏损者。据悉,自2012年4月13日,华锐风电开盘价格为31.42元(后复权),而到2013年3月7日,该股股价为25.18元,每股下跌6.24元,跌幅约20%。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且权益受损的投资者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宋一欣表示,只要证监会最后处罚决定出来,投资者就可以起诉公司,胜诉基本没有问题。若投资者未起诉,即使其他投资者胜诉其也无法获得赔偿。

    厉健律师提醒,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华锐风电打印到现在)、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进行登记,一旦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律师将在第一时间代理投资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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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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