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初方案,兴盛集团应向上海新梅支付7600万元,但根据最新的方案,上海新梅则需要向兴盛集团支付2014.44万元
5月27日晚,上海新梅发布了“一买一卖”的公告,拟将旗下房地产资产出售给兴盛集团,同时收购兴盛集团旗下的白酒企业股权。由于兴盛集团目前持有上海新梅8.5%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因此上述两笔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而早在今年2月份,上海新梅便曾公布了上述关联交易,但相比2月份方案,两个标的资产的价格均出现变化。
据了解,今年2月4日,上海新梅发布公告称,拟以江阴新兰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账面值为基准,向兴盛集团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江阴新兰55%的股权,转让价格为3.49亿元;同时向兴盛集团收购其所持有的中盛创投100%股权,交易价格为2.73亿元,以间接收购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
不过,在公司5月18日发布的《上海新梅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两笔交易的估价方式与价格都出现变化。上海新梅公告称,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13)第1082号《评估报告》,江阴新兰截至2013年3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856.11万元,公司所持55%的股权作价为1020.86万元,公司将以此价格向兴盛集团出让该等股权;而中盛创投截至2013年3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035.30万元,公司将以该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向兴盛集团购买中盛创投100%股权。
但随后的5月21日,上海新梅发布更正公告表示,公司于2013年5月18日披露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中议案一和议案二的内容有误,公司出售江阴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和购买喀什中盛创投有限公司股权的价格仍应以公司于2013年2月4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的内容为准。
然而在5月27日晚的方案中,两家标的公司的价格又变成了5月18日的版本。
最新的公告显示,上海新梅拟以中盛创投2013年3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基准,向兴盛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中盛创投100%的股权,股权交易价格为3035.30万元;同时,拟以江阴新兰截至2013年3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基准,向兴盛集团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江阴新兰55%的股权,股权交易价格为1020.86万元。
上海新梅表示,公司涉足白酒行业投资,可有效降低公司原房地产单一主业的行业风险。
而对于出售江阴新兰的部分股权,上海新梅称,江阴新兰所开发项目为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竞得的江阴“澄地2010-C-89”号地块,土地出让金为6.15亿元,目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由于项目开工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因素,如2013年仍不能动工,按照项目周边目前的市场价格和开发成本测算,项目的未来收益情况不容乐观。因此,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将有效降低公司未来的经营风险。此外,根据公司管理层对公司2013年及未来的经营计划,公司将考虑逐步退出房地产行业。(王 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