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一年的准备和论战,昨日,被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加多宝与广药“红罐之争”正式在广东省高院进行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双方引用的法律依据均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围绕着“到底谁是知名商品、红罐包装权应归属谁”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持续至晚上8时,但最终未有判决结果。
焦点1? 谁才是知名商品?
在本案中,双方都认同知名商品与特有包装不能分离,因此谁才是知名商品,是影响该红罐包装、装潢的关键因素。
加多宝公司代理律师表示,加多宝公司所指的知名商品是指加多宝公司生产的,采用王泽邦后人独家授权配方的红罐凉茶本身。至于该产品以前称王老吉还是现在称加多宝,都不影响产品本身的知名性。
而广药及广药旗下经营王老吉的大健康产业公司代理律师则认为,其知名商品指的就是“王老吉凉茶”,消费者识别知名商品的依据是以“王老吉”三个字为核心内容的商标及包装。
那谁是打造知名商品的功臣呢?加多宝律师表示,是加多宝公司花费长达十几年的财力、心力、宣传营销才将本身偏于一隅的王老吉凉茶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凉茶品牌。而广药方的律师则认为,在租用给加多宝使用之前,王老吉就是知名商品,“否则何必每年花60万租用费呢?加多宝是借王老吉的名字才得以成名的,并赚取了巨额利润。”
广药的说法遭到加多宝律师的反驳,后者表示,1992年鸿道集团独家获得王老吉正宗配方后在多个国家生产这款凉茶,但苦于不能在中国大陆销售,不得已才租用王老吉商标使用权,“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王老吉的名气与广药也毫无关系”。
焦点2 ? 谁该拥有红罐包装
在争论谁是红罐包装的所有权人之前,什么是特有包装也成为双方争辩的关键问题。广药认为,王老吉商标才是特有包装的核心因素,离开这个商标,该包装不足以让人识别。而加多宝公司认为,红罐的特有包装是指整体设计,生产商、红罐底色、突出的黄色大字、黑色宋体小字等因素都是这个包装的关键因素。
在归属权问题上,广药认为,既然王老吉商标已在法律上判属广药,那么特有包装当然该归属广药。
加多宝公司代理律师则认为红罐包装在商标许可合同签订前并不存在,是其后由陈鸿道先生的创意,并请香港设计师设计成型,以前的王老吉只是泛泛之意,并无特定的呈现字体形式和包装形式。同时该律师还表示,在双方1995年签订合同之前,传统的良茶都是选绿色等包装,加多宝公司将红色与吉庆等意结合,并精心打造,才有了以后的红罐凉茶。
焦点3 ? 该赔多少钱
在昨日的庭审中,双方也对赔偿金额提出请求,其中加多宝公司根据广药的年报数据,要求将其盈利中的3096万元作为赔偿金额。而广药根据外传的加多宝公司一年200亿的销售额,及凉茶行业内普遍约7%的利润率,测算出自去年5月以来1.5亿的赔偿金额。对此,加多宝公司对广药的数额来源也提出异议。法院当天决定对已经封存的加多宝公司、大健康公司的部分帐册进行审计,并将于今日举行公开摇珠,选定审计机构。
相关新闻
庭审现场火药味十足
双方支持者加入战团
【深圳商报广州讯】(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林晔晗 裘晶文 何娟)15日上午9时,加多宝与广药王老吉红罐凉茶装潢诉讼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有数百名记者和公众参加了旁听,到场的还有7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判厅内人头攒动。对于这场诉讼,双方都表现出“必胜”的信心,各自的后援队伍也十分强大,不少专家学者分别加入彼此阵营。
庭审从一开始就火药味十足。广药委托代理人在审判长核对双方出庭人员身份时,就对加多宝委托代理人姚欢庆的出庭身份提出异议,认为其不具有代理权限。合议庭专门研究后认为,姚欢庆符合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法庭准许其作为公民代理出庭参加诉讼。在接下来的庭审中,诉讼双方就多个争议焦点展开唇枪舌剑,频频出现“犀利之语”,以致审判长不得不提醒双方代理人,尽量不要使用攻击性语言。
在双方当事人激烈交锋的同时,两边的支持者也在网上和庭审现场“一比高下”。网友“木子李”认为,没有加多宝,就没有红罐凉茶。加多宝是红罐凉茶的缔造者,支持加多宝红罐,期待公平公正;而网友“月蛍”却对广药情有独钟,“反正王老吉的配方比加多宝好,这是广东人都知道的”。
在庭审现场,双方的支持者也发生了一些争论。一位周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包装应该归广药,加多宝是港资企业呀,怎么能生产凉茶。”而一位支持加多宝的丁先生认为,“是加多宝让这个凉茶出名的,商标都判给广药了,包装应该给加多宝,不然加多宝就太惨了。”还有一些旁听者则笑着说,自己是中立者,就是关心这个案子,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