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创业板指数突破千点大关,目前两市整体市盈率为13倍左右,而创业板为40多倍、估值溢价超过200%。创业板泡沫泛滥,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措施防范其中可能的利益输送。
创业板揪出了万福生科等造假标本,财务造假情节异常恶劣,监管部门为此采取在IPO之前进行财务核查打假措施,来弥补制度漏洞;但显然,在上一轮IPO大跃进过程中,由于缺乏严格的IPO财务核查打假环节,造假上市绝不仅仅只是万福生科等几家,只是情节轻重不一罢了。
创业板高成长虽然没有现实数据支持,且造假等问题重重,然而基金和社保组合的投资逻辑却反其道开始蜂拥抢筹。截至一季度末,创业板股票在主动偏股基金重仓股中现身514次,基金重仓持有创业板股票市值为246.32亿元,重仓持股市值较去年年末增加94.15亿元,增幅61.87%。
基金与社保组合投资创业板的一个主要手法,就是联手分享某个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大部分流通筹码。比如蓝色光标、劲胜股份、华平股份、乐视网等等,无不是基金云集,同时社保组合也位居主要股东位置。这些股票股价已经泡沫化,比如华平股份目前动态市盈率100多倍,蓝色光标市净率达10多倍,而且泡沫仍然在继续膨胀。
但这些创业板股价泡沫的产生,却是在创业板大小限又一轮解禁大潮即将来临的环境下产生。2013年,245家创业板公司解禁市值为2350.94亿元,占2012年底流通市值的70.04%。目前一些基金鼓吹创业板泡沫的投资行为,不排除其目的就是利益输送,就是为了给创业板解禁股高价套现提供方便,进入5月份以来,创业板上市公司每天均有减持公告披露。5月初至12日共有46家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东或高管的减持公告,这值得投资者高度警惕。
前不久,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在南方开元沪深300ETF投资过程中给份额持有人造成了较大损失,最终被责令赔偿损失。由此可见,防止基金管理人的利益输送行为,可以说是基金治理的永恒课题,为打击创业板泡沫、防止其中不法利益输送行为、防止股价操纵,笔者建议:
首先,完善对创业板股票的做空机制。目前股指期货的标的指数只有沪深300指数、创业板可以逃脱期指做空机制的打击,另外目前只有6只创业板股票成为融资融券标的股、绝大多数创业板股票可以逃脱融券做空机制的打击。建议以创业板指数为标的,设立期指合约;另外,将更多的创业板公司股票纳入融资融券标的股,这可一定程度推动市场挖掘创业板公司的负面信息。
其次,明确限制股票型基金投资创业板的比例。目前基金在A股的持股市值占流通市值比例在7%左右,建议除了创业板指数基金和创业板ETF等专门追踪创业板的基金之外,其他股票型基金对创业板股票的投资比例,不得偏离超过该基金投资A股比例的2%,一旦快触及该比例要尽快减仓创业板。另外,也要控制创业板指数基金和创业板ETF基金的发行,否则就可能在小小的创业板形成金融传销游戏。
其三,打击操纵行为。目前,监管部门对基金扎堆投资某只股票引起的股价泡沫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创业板股票流通盘小,更适合基金扎堆操纵,在基金等运作下,有些社保组合也被捆绑到了一起。笔者认为,不管是否涉及社保组合,如果涉嫌操纵同样要进行查处,当然操纵主体是负责运作的基金公司等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