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案中,作为保荐机构的平安证券,宣布用3亿元成立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将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存续期为两个月。同时,万福生科实际控制人龚永福和杨荣华夫妇承诺将承担依法应当赔偿的份额,并将3000万股万福生科股票质押给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作为履行赔偿责任的保证。
平安证券表示,此举为充分保护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中的受损投资者利益。而此举开了中国证券市场上因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由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再向相关责任方追偿的先河。
欺诈上市,是监管层坚决予以打击的。因此,在这起案件中,我们看到监管层对各方开出的罚单也是相当重,特别是对平安证券的处罚,开出的罚单号称是我国有保荐制度以来最严厉的一张罚单。
监管层的严厉处罚,使得造假上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大幅提高。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市场各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让他们不再有造假的念头,还资本市场一片净土。
欺诈上市,原本不该,各方应该承担责任,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对于平安证券和万福生科抛出的3亿元与3000万股赔偿计划的这一做法,也是我们乐于见到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益探索。
这让人联想到在西方市场熟悉已久的和解机制,即责任人与投资者通过和解方式解决证券纠纷,可避免后续民事诉讼索赔的成本高昂与程序冗长。此次万福生科案或许提供了一定启示:如果只是让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罚钱,投资者并不能从中得到任何赔偿,因为罚没款最终都将上缴国库。
长期以来,资本市场上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虽然投资者也会抱团取暖,但是,在这过程中,投资者往往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人力,甚至是财力,维权的成本很高,到最后,得到的赔偿款有可能甚至都不够支付维权过程中的支出。因此,像万福生科和平安证券那样,采取主动道歉、主动赔付的行为,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是最有利于投资者的。因为这解决了投资者诉讼成本高、分散诉讼力量太小、追偿难度大等问题。
而投资者要做的,就是进行网上的确认,基本上是零成本。同时, 保荐机构对造假上市公司及责任人进行追偿,造假上市公司的诉讼概率及败诉概率均大幅提高,也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某些发行人的造假冲动。
当然,投资者如果对这样的方案不满意,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但要考虑到一点,就是这可能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
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资本市场公信力,是资本市场的毒瘤,因此,监管层一直以来都是予以严厉打击,如对万福生科违法案件的查处,我们看到证监会坚持严格执法,严肃追责。针对此案违法事实,证监会严格运用相关罚则,拟对保荐机构处以暂停保荐业务资格和“没一罚二”的行政处罚措施。并在严惩违法违规、严厉追究责任的同时,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支持有利于尽快使投资者的损失得到实质补偿的探索。
我们鼓励利用市场化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市场违法主体主动先行补偿投资者损失持积极支持态度。同时,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资本市场的发展,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的公开透明,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正义,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但是,笔者在此也提醒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市场参与各方,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勤勉尽责,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要对广大投资者负责,要对资本市场的发展负责。因为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一旦被查处,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们鼓励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先行赔付,但是,我们并不希望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各中介机构能管好自己的人,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对于保荐执业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主动清理门户,扫除“害群之马”。我们还希望看到的是,资本市场以后不要再有像欺诈上市、财务造假等这些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破坏资本市场正常运行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