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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药业纠纷大股东或完胜 小股东感叹:无地位

2013年05月09日 09:1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9日讯  三普药业大股东的不诚信行为引来众多小股东的口诛笔伐,而本网记者在《三普药业触发送股承诺 股东博弈拉开序幕》、《三普药业"耍赖"引众怒 小股东期待监管介入》两篇连续报道的过程中,三普药业董秘均以在外出差为由没能接受采访。对于日益临近的股东大会,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三普药业很可能利用改变利润核算口径后的“连续三年盈利”为由,使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中根本不包括涉及业绩补偿事项的投票。而这种猜测也在昨日三普药业发布的5月16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中得到确认。

    针对一系列事件,记者再次电话联系三普药业公司,对方工作人员表示,公司近两日就会发布回复上交所询问函的公告,有关业绩补偿事项的解释以公告为准。

    大股东利用政策漏洞“合理”规避补偿承诺

    2010年,三普药业向大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3亿股,收购了其估值为22亿元的电线电缆资产。当时大股东承诺其购买的资产在2010——2012年度净利润分别达到20002.19万元、25971.47万元和37335.43万元。如果业绩没有达到预期,则有两种补偿方案:一种是,股东大会同意,上市公司将以1元价格回购若干股并注销。另一种是,股东大会不同意前述方案,那么远东控股将等同于上述应回购数量的股份,赠送给除大股东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将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数量享有相应比例的获赠股份。简单说就是,一旦股东大会否决上市公司回购注销议案,三普药业大股东必须向其他股东追送股份。

    然而在平稳度过前两年后,公司在2012年由于全资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上的亏损使三普药业出现3.7亿元的亏损,虽然这笔亏损最后由公司几个主要领导个人承担,但按照要求赔偿款并不能计入净利润,而只能计入所有者权益。这也就意味着按净利润算,公司2012年度将无法达到当初的业绩承诺,从而触发业绩补偿方案。

    但就在众多中小股东为之窃喜之时,公司却改变了利润核算口径,将原本以“净利润”核算的2010、2011、2012三年业绩改成了“扣非后净利润”,进而巧妙的完成了当年的业绩要求,同时也规避了业绩补偿方案的触发条件,而这一改动却引发了中小股东的一致谴责。一时间,众多股东在网络上发帖谴责三普药业大股东的这种不诚信行为,更有多位股东向证监会写信投诉。然而三普药业却以强硬的姿态向媒体表示,“扣非后净利润”也是上市公司重要的财务数据,公司做以上调整并没有触犯政策规定。

    而记者从专业财务人员方面也得到确认,目前会计准则上只要求统一口径,但对于哪种净利润并没有进行规定,所以三普药业的做法并不属于违规。

    突然改变利润核算口径 获上交所问询函

    记者通过查找当年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后获悉,在2010年9月27日,三普药业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相关承诺事项中明确表示“在保证期限内,若标的资产在保证期限内截止当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小于保证期限内截止当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则远东控股同意以三普药业回购远东控股持有的一定数量的三普药业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

    从公告中可以看出,当年公司的承诺完全是在实际净利润的基础上做出的,而如今公司利用政策没有详细规定,而擅自改变此前的计算口径,虽然也保持了三年的一致性,但却明显有违自己当初的承诺。股民张先生也向记者介绍,上市公司2010年7月8日发布公告,宣布与大股东远东集团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协议》中明确规定,利润补偿以标的资产的净利润为依据,丝毫未提及扣非净利润。而今,大股东却以标的资产扣非净利润达标为由,拒绝履行承诺。这充分说明大股东是在自相矛盾、混淆是非、逃避承诺。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杨兆全律师向记者表示,“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显然应该是不同的概念,这种口径的变化,不能回避当初承诺的责任。公司应该按照当初承诺时使用的“净利润”的概念,来履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是有权利要求公司履行义务的。

    除了众多小股东的质疑外,上交所也对三普药业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4月26日,三普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利润承诺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3】0326号),函中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利润补偿承诺要求公司、会计师、保荐人对标的资产实现利润的审核依据及相关审核情况做详细说明。

    随后,三普药业称目前公司正在按照上述要求积极准备相关资料,待相关资料完成后将及时披露。而根据三普药业工作人员对记者的答复,此详细说明的公告将会在近两日内公告。

    上市公司发布股东大会议案 业绩承诺事项不在讨论范围

    虽然目前还没有上市公司关于业绩补偿问题的情况说明,但会议公告却已经发出。5月7日,三普药业发布2012年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告。根据公告显示,上市公司在5月16日这天将对以下十项议案进行表决。(一)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四)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五)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六)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七)公司2013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八)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九)公司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十)《关于修改公司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但最受关注的业绩补偿方案却不在此次大会的讨论范围,这一结果和此前杨兆全律师预计的完全一样。杨律师此前曾表示,如果让业绩补偿这一话题在股东大会上讨论,那显然对大股东将是十分不利的。

    可见,大股东已经不顾市场的质疑,在认定改变利润核算口径完全合理的情况下进行下一步工作了。对此,小股东们除了气愤也显得颇为无奈,很多三普药业的小股东向记者表示,“在中国做股民太悲哀了!明抢暗夺,只有输的份”。还有股民认为,关键还是监管部门不作为,没有监管部门的支持,小股东很难战胜大股东。

    而对于很多人要求的开通网络投票方式,似乎这次也没有得到上市公司的认可,根据公告显示,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方式只有现场投票一种。对此,杨兆全律师建议,小股东们可以采用委托投票的方式,让众多不能到场的股东,集中委托一人代为投票。

    对于此次事件,市场上也有一种相对正面的看法,认为几个主要负责人既然拿出自己的钱进行了赔偿,虽然没有记入净利润,但总还是在上市公司里面,只是记在了不同的会计科目下,小股东如此咄咄逼人的要让大股东进行赔偿似乎也多少有点不近情理。但杨兆全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讲,赔偿的钱确实还在公司里面,但相关方也确实违反了业绩承诺,所以投资者的要求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谁让当初大股东是如此承诺的呢。但不管怎样,现在看来,这场较量或将以大股东的完胜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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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普药业触发送股承诺股东博弈拉开序幕

 

     三普药业"耍赖"引众怒 小股东期待监管介入


(责任编辑: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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