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8日讯 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结束后,中国保监会向19家保险总公司发出监管函,通报其基层机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情况,要求切实做好整改,完善中介业务管理。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出《关于保险公司落实监管要求强化中介业务管理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详细通报了19家保险公司落实监管要求、整改规范中介业务管理的相关情况。
《通报》指出,19家公司均按期报送了落实整改情况报告,能够重视监管函的落实工作,加强依法合规教育,责任追究共处理人员401人次,有的公司免去了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多数公司能以自查自纠为契机,进行整改,推动合规经营,部分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专项工作组长来落实整改要求。此外,部分公司在强化中介业务管控方面采取了诸如将中介业务归口集中管理或者将中介业务合规性纳入绩效考核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中介业务管理。整体上看,各保险公司基本落实了监管函提出的各项整改要求。
《通报》同时指出,部分公司落实责任追究、整改工作也存在着不平衡、不彻底等问题。一是对监管函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措施不到位。二是责任追究层次较低,有的公司未按规定追究省级机构和地市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惩戒力度较小。三是个别公司的自查自纠工作走过场,没有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四是通过完善制度来防范违法违规上仍有欠缺。
《通报》强调,各保险公司要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切实保证中介业务依法合规。要扎实完善中介业务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内控制度之间的严密衔接。中国保监会将按照“严监管”思路,不断加大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投入,进一步严格处罚措施,推动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建立真实、合法、透明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