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建议设分红比例下限
“在A股市场中,央企应该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应该起到表率或者引领作用。”
“央企分红比例应该不低于当年储蓄利率,否则分红没有意义。”
近期,随着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披露完毕,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也随之出炉。有趣的是,除了现金分红之外,实物分红也越来越热,黑芝麻乳、龟苓膏、安全套、纪念版钢琴等也成为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替代品。
然而,无论是现金分红,还是实物分红,并没有点燃投资者的热情。“现金分红比例太低了,而且还得缴红利税,我宁愿得到上市公司的送股。”持有国资委某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曹先生对于现金分红并不感兴趣。
曹先生坦言:“虽然近几年,国资委旗下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意识不断增强,现金分红规模也不断增加,但我认为还不够,如果上市公司没有大项目投入的情况下,现金分红只有达到50%以上,才能够吸引我,否则在二级市场中,投资者还将会把股价涨跌视为第一获利方式。”
与曹先生有类似想法的投资者大有人在,不少中小投资者视现金分红为“鸡肋”。据记者粗略估计,多数中小投资者认为由于现金分红额较小,再加上需要缴纳红利税,因此上市公司分红公司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
“除了提高现金分红比例之外,如果能设立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下限,可能将会改变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投机思维方式,树立价值投资与长期投资理念。”曹先生建议说。
国资委系统3家上市公司
分红入围前十
据《证券日报》记者通过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4月30日,沪深两市2012年现金分红金额最高的10家上市公司分别为:工商银行(835.59亿元)、建设银行(670.03亿元)、农业银行 (508.30亿元)、中国银行(488.51亿元)、中国石油(239.94亿元)、中国神华(190.94亿元)、交通银行(178.23亿元)、中国石化 (173.64亿元)、招商银行(135.93亿元)和浦发银行(102.59亿元),上述公司与现金分红最高的央企及其下属公司重叠仅3家,重合度占比30%,两者重叠公司分别为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神华。
记者了解到,2012年面对困难的国际宏观经济形势,中国石化实现营业额及其他经营收入27860亿元,同比增加11.2%。按国内财务报告准则,该公司净利润635亿元,同比下降11.4%。
与此同时,中石油发布的2012年年报数据显示:2012年,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3.26亿元,同比下降13.3%,基本每股盈利0.63元,同比下降0.1元。按2012年国际准则末期净利润的45%派发末期股息,每股股息为0.13106元(含适用税项)。加上已经派发的2012年度中期每股股息0.1525元(含适用税项),2012年公司每股股息0.28356元(含适用税项)。
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业绩出现下滑,中国石油与中国石化在2012年均推出了利润分配预案。中国石化更是抛出了上市以来的首次送转。其中,中国石油拟派发股息每股0.13106 元(含适用税项)。中国石化也推出了派息加送转的分红方案,拟派股息现金0.2元/股(含税),并按每10股送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此外,中国神华公布的2012年年报显示:2012年,中国神华实现营业收入2502.6亿元,同比增19.6%;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6.61亿元,同比增加5.9%;每股收益2.396元。公司拟以每股0.96元(含税)派发2012年度股息,即10派9.6元。
分红不仅是回报投资者的一种方式,更是成熟资本市场的重要指标之一。业内人士指出,随着上市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是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0家央企上市公司
分红超20亿元
实际上,自2012年5月以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上市公司尤其是央企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回报股东的意识和力度日益增强。
记者了解到,央企始终扮演着上市公司分红的主力军角色,从所有制性质来看,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现金分红的意愿更加强烈,从绝对金额和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来看,国有公司均要高于非国有公司,超大型上市公司仍然是现金分红的主力。但与此同时,非国有公司的分红金额和分红占净利润比例的增长均要高于国有公司。
据本报记者统计显示,从现金分红金额看,在2012年披露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中,有72家央企及其下属公司的现金分红规模超亿元,其中,中国石油、中国石化 、中国神华、长江电力、中国建筑、中国交建、华能国际、中煤能源、宝钢股份和国电电力等10家公司的2012年现金分红规模超最高,现金分红规模均超20亿元。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以每股派发现金计算,央企分红则显得偏少。以华能国际为例,该公司发布2012年年报显示,华能国际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339.67亿元,同比增加0.4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2.74%。每股收益0.42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普通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此外,中国建筑2012年年报披露了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5 元(含税)的分配预案。
另外,宝钢股份公布的2012年年报披露:201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915.12亿元,同比下降14.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86亿元,同比增长41.08%。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有关现金股利政策,每年分派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40%,现金分红总额应不低于41.95亿元。结合公司已实施的现金回购额,公司拟向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22.78亿元(含税)。
与此同时,宝钢股份董事长何文波稍早前在公司201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表示,公司过去几年每年的分红比例一直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40%,公司计划将分红比例提高到50%,该提案已经提交给股东大会。
何文波表示,新一轮的公司发展规划将会向市场展示公司在提升股价、改善投资价值方面的举措。这些措施除了提升公司钢铁业地位之外,在强化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材料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方面也将会有实质性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