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将对公募基金进一步放松管制,据证监会最新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空间将拓宽,如监管部门拟优化发起式基金通道并引入种子基金模式,进一步丰富基金的类别等。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公募基金的设立门槛拟进一步降低。
自去年年中,发起式基金诞生把基金设立门槛由2亿元降低至5000万元之后,本次征求意见稿拟进一步把公募基金门槛降低为1000万元,即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就可设立发起式基金,取消初始募集金额不少于5000万、持有人不少于200人的要求,这已经和国外的种子基金的设立标准相衔接了。
征求意见稿还为丰富基金的交易方式预留空间。目前,我国基金只有申购赎回和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两种交易方式。实践中,银行、基金公司对利用自己的平台为基金转让提供便利有一定的需求,如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作为支付方式直接购买商品等,涉及在交易所之外进行份额转让。为此,征求意见稿明确,基金可以“依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
而为进一步加强对小规模基金的监管,鼓励小基金“关停并转”,征求意见稿要求,连续60个工作日持有人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基金是否继续存续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