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出台了《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不得新增融资平台贷款规模,持续收紧平台贷款。
差异化监管
银监会表示,要从严控制平台贷款,监管及监测两类平台贷款合并计算,余额只降不增,重点压缩县及县以下平台贷款
从2010年开始,银监会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加强监管,逐步收紧贷款规模。目前,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规模为9.3万亿元,两年只增长了2%,总量规模得到了控制。
从各地方银监局公布的信息来看,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监管政策奏效了。根据陕西银监局铜川分局的报告显示,去年,铜川辖区内收回平台公司贷款1400万元,平台贷款余额下降了17.45%。
尽管如此,平台贷款仍占到银行业贷款余额的13.8%,其中35%的平台贷款将在2012-2014年内集中到期。“集中到期容易诱发系统性风险。”一位银行业内部人士认为,这是银监会不放松平台贷款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次的指导意见延续了往年“保在建、压重建、控新建”的基本要求,对平台贷款继续坚持总量控制的目标。不同的是,对于新增贷款的投向更加明晰。
指导意见要求,新增贷款应主要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融资平台、保障性住房和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对于现金流覆盖率低于100%或资产负债率高于80%的融资平台,各银行要确保其贷款占本行全部平台贷款的比例不高于上年水平,并采取措施逐步减少贷款发放,加大贷款清收力度。
此次的指导意见适用于各银行、各省级农信联社等,触及范围较广。相比较而言,在早些时候,银监会对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平台贷款则专门提出了具体的监管要求。
3月8日,银监会出台的《2013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点》,其中明确要求,从严控制平台贷款,监管及监测两类平台贷款合并计算,余额只降不增,重点压缩县及县以下平台贷款。除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外,不得发放新的平台贷款。
根据一份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末,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平台贷款规模不到1500亿元,但其中的79.6%为风险级别最高的县(市)级平台,超过10%的无现金流覆盖。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点出台后,《农村金融时报》记者对多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进行了采访,有几家县市级农商行的负责人均表示目前都没有平台贷款。
“银监部门管得紧,本来风险也大。”其中一家农商行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政府平台贷款中免不了有一些政府官员为了政绩上工程,导致贷款回收困难,风险隐患较多。同时,由于当地的政府也没有强力推行,所以该行并没有发放平台贷款。
平台债受限
银监会对平台债券的收紧,与国家发改委公开表示“不会因为城镇化而大规模放行城投债”相符
审慎持有融资平台债券,是此次指导意见的另一大亮点。同时,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各银行不得为融资平台发行债券提供担保。
指导意见中要求,各银行应该将购买持有融资平台发行债券的审批权限上手至总行,并参照新增融资平台贷款条件,制定相应的融资平台债券管理制度,实行总行统一授信、全口径监控和逐笔审批。
平台债券的受限制,对城投债造成的影响最受关注。
目前,推行新型城镇化建设,公众很是关心,资金从何而来、是否会利用政府平台进行债券融资?对此,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曾公开表示,不会因为城镇化而大规模放行城投债。银监会对平台债券的收紧,与其相符。
中信银行资金资本市场部债券分析师庞爱华则表示,对于一些资质比较好的城投债来说,具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庞爱华认为,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资金需求量巨大,基础设施的建设量也很大,更加适合城投债发展需要。在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上,保证市场融资需求。
对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2013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点》则要求,除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外,不得通过购买平台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信托产品等方式向平台提供融资。
业内人士认为,包括农信社在内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以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为主,投资平台公司债券等并不是主要任务。
“此项规定可以将平台的融资风险从银行间市场转移出去,避免过多风险累积于农信社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上述债券交易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