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8日发布我国对外投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38个国家和地区的1621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下同)238亿美元,同比增长44%。
据统计,我国内地对中国香港、东盟、欧盟、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日本七个主要经济体的投资达到197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83%。除对俄罗斯和日本的投资分别下降61%和17%外,对中国香港、东盟、欧盟、澳大利亚和美国的投资分别增长了34%、99%、29%、33%和104%。从境内投资者构成来看,地方对外直接投资56.52亿美元,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23.7%。
在投资额不断攀升的同时,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有望再度迎来政策鼓励。《经济参考报》记者从17至18日召开的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研讨会上了解到,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管理的方案,将探索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大幅度减少项目审批的范围。
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副司长王建军表示,下一步在促进对外投资方面,将健全多双边投资保护机制;加快构建法律制度框架;进一步健全走出去服务体系;规范企业投资和经营活动。
尽管中国对外投资额去年升至发展中国家首位、全球第五位,但一直以来,相关政策立法工作仍然严重滞后。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针对中国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记者此前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正在牵头研究制定首部国家境外投资管理条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立法缺失的状况将随着我国首部境外投资法规的出台而有效改善。
对此,王建军说,“目前境外投资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快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他还说,“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管理的方案,今后中国境外投资的管理将探索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大幅度减少目前的项目审批的范围,大大简化企业对外投资的环节,为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创造更有利的环境,提供更有利的保障。”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审批制度已经简化并实现权限下放,但仍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实行核准制,并且是发改委系统和商务部系统双头核准。业内专家认为,核准制增加了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成本,使得我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处于不利竞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