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

上市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可投资保本产品

2013年04月03日 07:12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侯捷宁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进行修订,并拟定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简称《办法》)。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放宽了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允许上市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等相关要求的产品。

    据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现行《规定》只允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他使用方式则需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相关程序。为了拓宽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渠道,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修订后的《办法》除了允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还允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等相关要求的产品,并就此规定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

    同时,简化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按照现行《规定》,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修订,取消了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限制,且简化了上市公司内部决策程序,不论金额大小,均只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办法》还延长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现行《规定》要求,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修订后的《办法》将上述期限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

    此外,《办法》还进一步明确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要求。现行《规定》仅要求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本次修订增加了会计师事务所鉴证要求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相关披露内容,即年度审计时,上市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于披露年度报告时向本所提交,同时在本所网站披露;如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责任编辑:刘佳)

  • ·"钱荒"影响进一步蔓延 深圳银行人士曝暂停放贷
  • ·黄金价格跌穿1300美元 首饰行业再次降价成定局
  • ·保监会发布保险业经营数据 保费收入同比增近10%
  • ·债务问题仍将长期困扰欧洲 需防债务危机"后遗症"
  • ·货币市场利率上升 上市公司2425亿短融券承压
  • ·民间资本银行梦现曙光 启动民营银行试点呼声再起
  • ·基金公司垂涎余额宝大餐 货币基金并非无风险
  • ·市民不知情被兴业银行贷款百万 未办业务成VIP
  • ·泰康理赔条件苛刻投诉无回音 客户直斥就是骗子
  • ·格力空调安装不当泡坏地板 7000元损失仅赔400
  • ·上海远洋七号被指墙体太松 业主质疑墙是豆腐渣
  • ·免责条款多取证困难 信用卡“盗刷险”理赔难度大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进行时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