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周先生告诉记者:“我在4年前,买了一份10年期的终身寿险,年缴保费10800元,已经缴了43200元。但这个月初,因为经济原因,想解除保险合同。却被保险公司告知,只能退还保费26000元。为什么一下子少了近2万元?”
为何退保要扣钱
“我知道签订任何合同如果违约都需要交违约金,可是一下子扣掉这么一大笔钱,我是怎么也没有料到的。”周先生说。
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合同后,中途退保意味着消费者单方面解约,周先生知道自己可能要交一些违约金。但这解约金怎么交、交多少?可能不少人都和周先生一样,投保当初并没有留意过,也没有好好考虑、咨询过。
原来,人身保险合同都设有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投保人要求退保的,保险公司仅扣除不超过少量工本费(大多数为10元)后退还全部保险费。
而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这里,就出现了一个保单的现金价值的概念。
什么是现金价值
“所谓保险中的‘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在终止保险契约时,领回以前多缴付的保费与利息积存金。并不等于客户所缴的保费。”某保险公司资深分析师告诉记者,一般来说,现金价值随着投保年数的增加而逐年递增。那么,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又是怎么计算的呢?
通常,具有一定储蓄性质的长期寿险保单都能累积出现金价值。它的计算过程可以简化地列为一个公式: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这笔钱保险公司一般以提存方式进行,以免妨碍投保人的权益实现;但另一方面也会把部分保费收入累计起来用于投资,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用于未来的赔付。
记者了解到,目前只有非消费型的长期保险,才会有现金价值;短期、一年期或消费型的保险,是没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专家表示,长期寿险产品前期扣除的各项费用较多,所以保单生效最少5年后才具有现金价值;缴费不满2年,保单的现金价值几乎为零。如一款重疾分红险(30岁女性投保,保障20年),年缴保费3678元,即总保费73560元,保额10万元。最初几年,由于保险公司需扣除佣金、保单管理费等,保单的现金价值非常低。如第一年只有440元,仅相当于所缴保费的12%。到了第18年,现金价值才和所缴保险费相当。而在25年之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就高于投保人所缴保费。因此,在保单生效后,前5年退保很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