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经济发展,家庭用车、公车的保有量大大提升,导致交通事故增加,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理赔纠纷也随之增加。很多车险消费者由于欠缺保险知识,导致出险后无法得到预期赔偿,使自己蒙受了经济损失。东城区法院对机动车保险纠纷案件进行了调研,发现消费者容易忽视以下问题,导致日后理赔困难。
签合同不清楚条款内容
保险合同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都约定在保险条款之中,尤其是其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限额等约定,直接关系到出险后消费者能否得到预期赔偿。一些消费者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并未收到保险条款,或者不理解免责条款的涵义。此时若发生保险事故,双方很容易因为能否适用免责条款而发生争议。若消费者曾在投保单上签字并声明收到过保险条款、理解免责内容,则很难获得赔偿。
建议消费者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对不明确、不清楚的地方应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解释说明,有异议要及时提出,确认保险条款不存在任何问题后,再在投保书等材料上签名确认。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报险
一些消费者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缺乏及时报险意识,等到事故处理完毕、车辆已经修理后才想起通知保险公司。由于此时事故现场已被破坏,车辆损坏痕迹也不完整,保险公司很难再进行查勘定损,此时双方极易对事故发生的真实性、损失与事故之间的关联性等问题发生争议。案件审理中,此种情况往往需要借助司法鉴定进行解决,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
建议消费者在发生事故后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派员到现场进行查勘,同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和受损车辆,协助查勘员进行查勘后,与定损员协商修理方案及理赔金额。
不到正规修理厂维修车辆
一些消费者在发生事故后,为了图便宜,常选择到一些没有正规资质的小修理厂修理车辆。这些小修理厂往往存在过度维修、重复维修、虚假维修的情况,对于不真实、不必要的修理费,即使消费者已经向修理厂支付了,保险公司也不予赔偿。有的修理厂还存在不开发票、开假发票等不法行为,也给消费者顺利理赔制造了障碍。
建议消费者一定要到购买车辆时的4S店,或者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店等具有合法资质的正规厂家进行修理,结算时向修理厂商索要正规发票,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修理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