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标准出台,有望让原本繁琐的理赔路变得快速。
今年1月,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出台《广西保险行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调处理赔统一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要求各保险公司按统一的计算方法、统一的单证要求进行理赔,为涉伤交通事故“快赔”打通道路。
理赔金额达50多万元的人伤亡交通事故要“扯”多久?放在以前,伤者可能会遭遇保险公司的“少赔”、“拖赔”等烦心事,最终不得不经历漫长的法律诉讼。而现在,广西陆川一个农民在事故中不幸身亡后,50多万元的大额赔偿,协商理赔不过一周时间。
●“快赔”让双方达成谅解
近日,在南宁市交警一大队的“五位一体”调解点,一名来自陆川的农民和肇事司机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上签字之后,给了交通事故保险“快赔”一个新的注解——这起交通事故从事发到达成谅解总共两个多月,而整个协商理赔过程不过一周时间。据悉,2009年,玉林市建立了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保险公司“五位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对交通事故实行“一站式”理赔,随后在广西推开。
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涉及人伤,尤其是金额大的交通事故,因为涉及医疗费用、死伤赔偿等15个项目理赔项目,是交通事故理赔最麻烦的一类,多要经历诉讼程序,折腾一年半载。而赔偿及时到位,为肇事受害双方能达成谅解提供了前提。
●制定理赔项目简化举证
记者看到,涉伤交通事故赔偿中不论是大原则还是小细节,《标准》都有所规定。人们关注度较高的“大项目”,如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等,都列出了具体的计算公式及当事人需要提供的单证。小项目也有详细说明,如:护理费原则上不能超过1人,住宿费要按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差旅住宿标准等。
“按自己的标准论价,理赔有时候就像个自由市场。”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标准》出台之前,同类涉伤交通事故,存在着多家公司理赔要求不一的情况,赔偿金额少则相差几百元,多则相差上万元。有的保险公司为了“惜赔”和“少赔”,会“按总公司要求”,对当事人提出单据举证的麻烦。
“增加对消费者‘宽容度’,尽量减少他们的举证负担,是《标准》的一个重要原则。”协会工作人员表示,《标准》对保险公司理赔设定“门槛”,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要高于《标准》的“底线”;同时,为被保险人和受害者简化索赔单据举证的过程。比如医疗费的单据这一项,《标准》规定,有行医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单据都有效。
●多数公司欢迎“打苍蝇”
据悉,《标准》试行时间拟为一年,在《标准》试行时间内,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可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如果有保险公司“不听话”怎么办?记者了解到,广西目前有19家财险公司,其中18家为总公司在广西的分支机构,对于理赔,各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有自己的规则。协会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遵从各地行业协会的规定,如有消费者发现保险公司的赔偿低于《标准》“门槛”,可向协会和保监局投诉,保监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对保险公司进行处理。
“《标准》打了行业里的‘苍蝇’。”位居广西车险市场份额排名前列的一家保险公司理赔经理告诉记者,一些小的保险公司在广西的理赔权限较小,超过几万元就得向总公司申请,而总公司调查审批麻烦,有的为节约成本,理赔“卡”得严,多采取“少赔”、“拖赔”的手段。大型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处理权限比较大,为了维护形象,显示实力,本身的理赔规定就高于《标准》或是与之持平。因此,标准出台,会让那些行业中“不按规矩出牌”的公司倍感压力。
(据广西新闻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