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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担心加班费计算玩猫腻

2013年03月22日 08:31   来源:李磊工作室   徐恬

  深圳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已于本月开始实行,企业是否已经调整员工工资?员工怎么看此次调整?记者采访发现,企业给基层员工的起薪普遍能达到或超过1600元/月;而员工希望企业不仅是“明面上”调高了工资,而且在计算加班费、社保费的时候也要调高计算基数。

  同时,社保部门提醒,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新标准执行,比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得低于336元/月,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应在社保托收账户存入足额款项,以免影响正常参保。

  企业:人力成本支出增幅明显

  记者采访发现,单就底薪这一部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600元/月对企业来说并没有太大影响,因为目前企业给基层员工的底薪普遍能达到或超过1600元/月这一标准。海底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王先生说:“我们服务员的底薪在2200元/月,另外还有跟业绩挂钩的效益工资。”通常来说,餐厅业基层服务员的底薪能在2000元左右,太低了也招不到人。深圳市富临大酒店的工作人员表示,该酒店每年的涨薪幅度都会超过我市最低工资上涨的幅度,目前员工起薪远远超过最低工资标准。太平洋休闲超市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杨小姐也表示:“公司今年的员工工资已经比去年上涨了20%,底薪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服务员综合月工资在2500元以上。”

  但由于最低工资调整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一些企业表示,尽管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不算大,但对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仍然造成压力。一家饮食连锁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傅先生表示:“调整最低工资是个综合性的影响,不仅是底薪,社保费等其他方方面面的人力成本都要往上涨。今年深圳已经提高了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失业保险也扩大到了非深户籍员工,企业人力成本支出增幅明显,企业的压力是肯定有的。”

  员工:加班费和社保计算基数不能有猫腻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我所在的工厂也相应涨了工资,我的工资每月涨了200元,从原来的1600元涨到现在的1800元。”在龙岗一家鞋厂工作的小王说,她希望企业不仅是“明面上”调高了工资,而且在计算加班费、社保费的时候也要调高计算基数,不能玩“猫腻”仍旧按照低的标准计算。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强调,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最低工资不等于总收入,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以下这些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一、加班工资;二、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三、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

  此外,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比如员工在平时工作日晚上加班,每小时拿到的加班工资至少为13.79元(1600元÷21.75天÷8小时×1.5);员工在休息日加班,每天至少拿到加班工资147元(1600元÷21.75天×2);员工在法定节假期加班,每天至少拿到加班工资221元(1600元÷21.75天×3)。21.75天是《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员工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计薪天数。有的企业虽然发给员工的工资没有低于最低工资,但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低于最低工资,也是违法的。

  政府:部分社会保险险种最低缴费提高

  社保部门日前发出《关于社保缴费的温馨提示》:自3月1日起,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00元/月。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请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按规定在社保托收账户存入足额款项,避免出现因账户余额不足而导致缴费不成功的情形,影响职工正常参保。

  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中,在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深圳户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总缴费比例为22%(含1%地方补充养老),其中单位缴纳14%(含1%地方补充养老),个人缴费比例为8%。深圳户籍人员缴费基数“下线”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即深圳户籍人员基本养老缴费最低不得低于336元/月(1600元/月×21%),地方补充养老缴费最低不得低于16元/月(1600元/月×1%),最低的总缴费额为352元/月,其中单位缴纳224元/月,个人缴纳128元/月;非深圳户籍员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参加地方补充养老保险,总缴费比例为21%,其中单位缴纳13%,个人缴费比例为8%。缴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即非深圳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缴费最低不得低于336元/月(1600元/月×21%),其中单位缴纳208元/月,个人缴纳128元/月。

  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3%,按照新标准需缴费48元/月(1600元/月×3%),其中用人单位缴2%(即32元),职工缴1%(即16元)。失业保险金标准也上调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1280元/月。

  工伤保险缴费按照0.5%、1%、1.5%三个档次缴费,费用由单位承担,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减轻企业负担,今年继续执行基准费率下调20%的政策,即对风险较小、中等风险、风险较大的3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从0.5%、1.0%、1.5%下调至0.4%、0.8%、1.2%。按照此标准计算,3类行业企业最低工伤保险缴费为:6.4元/月(1600元/月×0.4%)、12.8元/月(1600元/月×0.8%)、19.2元/月(1600元/月×1.2%)。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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