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

大病保险市场准入门槛设定

2013年03月21日 07:06   来源:京华时报   牛颖惠

  昨天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大病保险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要求开办大病保险的保险公司必须偿付能力充足;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较强的健康保险精算技术;并需配备具有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员;具备功能完整、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保险公司在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开展大病保险业务过程中受到3次以上行政处罚,或违规支付手续费、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保险监管机构3年内不将其列入大病保险资质名单。

  《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对大病保险单独核算,加强资金管理,特别要求保险公司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与投保人协商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赔付率、费用加利润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称,该办法的出台将规范保险公司行为,而借鉴大病保险的模式,保险公司可针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封顶线之上的保障责任进行设计,从而吸引部分不在大病医保制度中的人。


(责任编辑:朱丹)

  • ·"钱荒"影响进一步蔓延 深圳银行人士曝暂停放贷
  • ·黄金价格跌穿1300美元 首饰行业再次降价成定局
  • ·保监会发布保险业经营数据 保费收入同比增近10%
  • ·债务问题仍将长期困扰欧洲 需防债务危机"后遗症"
  • ·货币市场利率上升 上市公司2425亿短融券承压
  • ·民间资本银行梦现曙光 启动民营银行试点呼声再起
  • ·基金公司垂涎余额宝大餐 货币基金并非无风险
  • ·市民不知情被兴业银行贷款百万 未办业务成VIP
  • ·泰康理赔条件苛刻投诉无回音 客户直斥就是骗子
  • ·格力空调安装不当泡坏地板 7000元损失仅赔400
  • ·上海远洋七号被指墙体太松 业主质疑墙是豆腐渣
  • ·免责条款多取证困难 信用卡“盗刷险”理赔难度大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进行时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