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理财产品
据《北京商报》报道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多偏重于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但是在繁复、密密麻麻的理财产品说明书里,有一项理财产品管理费隐身其中。一款理财产品运作结束后,投资者在获得商业银行承诺收益的同时,商业银行也会将多出来的收益当做管理费放进自己的腰包,而且放入口袋的管理费不比投资者的收益少多少。这笔管理费究竟有多少,商业银行怎么规定的,投资者无从知晓,管理费俨然成了一笔糊涂账。
银行借管理费谋取“超额收益”
记者了解到,银行理财产品费用一般包括销售服务费、理财资产托管及保管费、管理费等等。
如果按类划分,可以理解为成本费用、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成本费用即为理财产品投资而发生的费用,其他费用多指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与理财产品的销售相关的费用,最讳莫如深的当属管理费用。这一费用与投资结果直接挂钩,其实就是银行从中谋利的“超额收益部分”。在如今的理财产品说明书里,大多都有如下标注“超出预期收益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也就是说,投资者最多只能获得预期收益率,多余的收益部分被银行收入囊中。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收益率”与“客户所得”之间总存在一些差距。南京银行2月7日有一款名为“珠联璧合(1207期保本11)”的理财产品到期兑付,该产品期限为85天,预期年化净收益率为3.9%。该产品说明书显示,该产品按募集本金余额收取年化0.2%的销售费;扣除销售费后,若产品实际投资收益高于客户认购产品收益,则超出部分归银行所有。事实上,根据该产品的兑付公告,上述理财产品资产配置的投资收益为5.3%,与南京银行实际兑付的年化收益率3.9%相比,除了0.2%的销售费外,另有1.2%的超额投资收益都被银行赚得。银行销售费、管理费总和有1.4%,与投资者3.9%的回报相比,比值高达36%。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均高于预期,但银行轻易不会告诉客户,这部分管理费多数情况下是隐身存在的。
根据上市银行已经披露的数据和银监会有关人士透露的最新数据,银行手续费与投资者投资收益的效益比约为1:4,也就是说,客户赚取理财收益4元,银行会收入1元手续费。
业内呼吁管理费阳光化
虽然前面所提到的个别理财产品,商业银行都披露了产品的实际收益及管理费,但是记者在查阅10家商业银行各类理财产品说明书时发现,10家银行中将近2/3的银行在理财产品的到期兑付公告中都不会标明被银行收取了多少费用。
不少投资者质疑商业银行究竟该不该拿这部分费用?“超额收益归银行,其实是银行正在利用‘霸王条款’大赚中间收入。如果银行想拿走本属于客户的超额收益,就应该对客户进行保本,这样产品收益高低都由银行承担才公平。”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银率网相关分析师告诉记者,中小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费率一般为0.1%-0.3%不等。
但实际收取的费用却远远高于此。管理费究竟是怎么得来的?一位国有银行个人银行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费率高低与理财产品是否保本的特性、理财产品投资的领域、产品的运作期限、风险高低以及理财产品管理的复杂程度等相关。比如信托产品,这类产品门槛高、收益高,风险也较大,产品运作结束后从中获取的超额收益可能在2%以上。
某股份制银行理财师表示,超出部分的收益归谁,应由合同说了算。若合同中有类似“超出预期收益部分作为银行资产管理费”的说明,投资者最多只能获得预期收益。
而投资者对此则有不同看法。常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王女士表示,银行“独吞”理财产品的超额收益部分,却让客户独自承担投资风险,是拿投资者的钱从事自身低风险投资的行为,有霸王条款之嫌。
郭田勇表示,投资者是资金的所有权人,超预期收益的所有权应该属于投资者。商业银行应当有能力根据投资标的、投资期限和市场情况大致估算投资组合的收益区间,理应将信息披露给投资者,给予投资者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