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韩国银行(央行)表示,作为外换银行大股东,将通过行使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抛售央行所持有的全部外换银行的股票。由此,预计外换银行的股票将从下月3日起全面停止交易。待外换银行于26日退市后,韩亚金融控股将代其上市。
股东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大会作出对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决议时,对该决议有异议的股东享有请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收买其名下股权后退出公司的权利。
外换银行和韩亚金融控股公司最近分别举行股东大会,通过了有关韩亚金融控股和外换银行进行股票交换的决议。由此,韩亚金融控股持有外换银行100%的股权。
1967年外换银行成立时,央行曾出资100亿韩元,之后又通过几次增资,成为外换银行的第二大股东,持有6.1%的股权。
韩国央行表示,本可以通过以外换银行股票换得韩亚金融股票,或是行使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方式来抛售央行所持有的外换银行股票,但《韩国银行法》第103条规定,央行不得持有盈利公司的股份,所以若采取交换股票的方式的话属违法行为。
央行曾以1股1万韩元的价格购入外换银行的股票,而行使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而抛售外换银行股票的价格为1股7383韩元。对此,央行有关人士表示,抛售股票可获得2916亿韩元的资金,会出现1034亿韩元的账面亏损。但此间央行获得了3061亿的分红,实际上相当于获利2027亿韩元。今年1000亿韩元的账面损失可以接受。